业界现状:
松散型合伙制居多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有律师事务所700来家,执业律师近8000人,人数和承办的法律事务一直居全国前三位。而青岛有123家律师所,律师1600多名,但有上百名律师的大型律师所屈指可数,大多数是不足10人的小律师所。各律师所主要局限于所在地承办业务,跨区域业务不多,松散型的合伙制律师所居多,合伙人带领自己的“小团队”各自为战,律师所管理薄弱。事务所规模不大,团队作业和整体能力就不强,一些高端或大宗业务只能拱手让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提供高水准、跨区域、跨专业的法律服务的律师所才能获得发展。”栾少湖介绍,其实德衡所从2002年就开始谋求集团化,并递交了申请,由于政策性的原因暂且搁浅。随着律师改革的深入,2006年年底,德衡所再次递交成立“律师集团”的申请,在山东省率先试水律师所的集团化模式。
集团化模式:
快速提高整体实力
“德衡成立律师集团在本市是首家,但在国内不是第一家。虽然我们早已谋划。”栾少湖向记者介绍, 1998年,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作为国家司法部批准的国内首家试点单位,该所成立集团后,整合各种资源, 避免矛盾、减少纠纷、缩短磨合、存同存异,从而轻装上阵、由强更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践证明,国浩是成功的,其仅用五年的时间,走了律师业20年的路,而目前已经走进律师业的实际性品牌时代。
据悉,德衡所目前在北京、上海、济南、香港以及韩国、德国等地都设有分所或代表处,并与1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区域合作关系。集团成立后,先将其在青岛、济南的分所纳入德衡律师集团框架,下一步对其他市也将成熟一个加盟一个,以特许加盟的形式做大做强。“现在律师所多是作坊式生产,集团化是想使律师行业产业化发展,并走出中国律师所规模化发展的道路。”栾少湖说,短期内会采取比较松散的联盟形式,将来会向母子公司的形式发展,与各市选定的优秀律师所实现共享资源、共享利益。各地的律师所在集团框架下,将建立起紧密联系,将信息资源、客户资源、专业资源、地域资源统筹起来,进行资源整合。同时,各律师所通过定期研讨、互派学习、集合专家培训,可快速提高整体实力。从而使律师得以节省大量时间,迅速增加有效信息量。而随着律师水平的提高,律师所规模的扩大,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完善,民众和企业可享受到更优质的法律服务。集团化运作后,一个律师所可将自己的一部分业务分包给其他成员,也可与其他成员共同办理一项业务。律师不必亲自到异地办案,可为当事人节省大量时间和经费。
主管部门:
集团化可有效扩大品牌影响
“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要想形成核心竞争力必须联合,以增强实力、扩大品牌影响。德衡律师集团的成立,无疑是应运而生,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和创新。作为我市法律服务业第一艘下水的‘航母’,其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他谈到,我市律师业近十几年来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由于现有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小、资金紧张、服务标准不尽一致等诸多原因,不能长期为中外客户提供高水准、综合性的跨地区、跨国际的法律服务。律师集团事务所的成立,将有助于中国律师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许多律师所有联合的需求,以增强实力、扩大品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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