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律师学院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实务培训班
日期:2013-09-30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9,457次
为推进本市的律师“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拓展本市的律师服务领域,上海律协律师学院与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于9月28日至9月29日在长航宾馆联合举办了“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实务培训班。本市120名律师报名,110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热情支持本次培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平亲临培训班给学员们授课,刘主任以“本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与发展”为题,向学员们系统介绍了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以来,本市各届政府推行依法行政的历程,以及上海为在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所采取的步骤和举措。向学员们动态地勾画了一幅本市依法行政的精细蓝图。讲课中刘副主任期待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的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等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执业简单法条主义,并结合政府公共管理实际深入分析了法律本土化转型、恶法和良法、公权力和私权利等依法行政面临的十大难题。
市司法局律师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班,市律师党委委员、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马屹,亲临培训班为学员们讲课,马屹处长以“本市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的现状与前景”为题,用详实的事实,丰富的数据向学员坦言了本市当下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现状,并进行了认真的剖析,进而向学员们展示了律师担当“政府法律顾问”的使命和前景。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李平,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处长刘建平,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孙敬沪,分别就“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核”、“行政复议实务”、“行政审判实践”的方面向参训学员传授了实务技巧。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律师与同行们分享了政府法律顾问要求、行政立法与决策(创制性立法下成本效益分析要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选择等实务性技能问题。李平处长结合具体实践,以《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26号令)为线索,给学员们讲授了规范性文件起草要领、程序、环节等注意事项。刘建平处长根据实务归纳,具体讲解行政复议的功能和特点、行政复议界定、行政复议原则和行政复议主体、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复议审查等内容。孙敬沪庭长则结合行政审判实践,具体介绍了行政审判中关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法定程序、超越和滥用职权等方面的司法审查标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涉及的涉密政府信息案件处理,重点归纳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技能要点。
本期培训班每堂课都安排了教学互动环节,由教学双方就政府法律顾问实务中具体案例法律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