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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制司司长杜春向本市司法行政干部、律师解析新《律师法》

    日期:2007-12-1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11,261次

                                         

        如何读懂新《律师法》?12月15日下午,司法部法制司司长杜春在新天鹭会议中心,向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律师协会管理人员、律师代表作了“解析新《律师法》”的讲座。讲座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主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等局领导、司法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公律科(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副会长徐晓青、副会长毛柏根、秘书长万恩标及各区县律师代表团正副团长等200多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持续3小时。作为此次修订《律师法》的主持者,司法部法制司司长杜春详细介绍了《律师法》此次修改的背景、修订的目标、立法调研的过程、逐条解析了新《律师法》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所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全新变化,重点讲解了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执业处分等行政职能的转变、律协在加强实习律师管理、严格行业准入等行业职能的转变,对律师界关心的焦点问题作了解释,并对未来进一步修法的趋势作了展望。

    杜春指出,新《律师法》从保障人权的高度、从司法工作与国际接轨的高度、从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高度,作了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律师业发展现状的全新修订,对推进律师业发展观念更新,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有积极意义。
 
    会上,杜春向包括市律师协会在内的上海有关单位对《律师法》修订调研期间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希望在下一阶段司法部制订实施《律师法》相关实施细则时,能继续听到上海方面的真知灼见。新《律师法》将于明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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