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及改制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9-14 阅读:2,755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研函字2004年第14号 各有关单位: 2002年底,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颁布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859号文)。去年以来,根据十六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及国资委又相继颁布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一系列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目前,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与改制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主辅分离、改制重组方面的优惠政策,面对改制中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经济补偿、债权债务处理和财务安排、税收筹划和设计、股权激励和管理层收购(MBO)、改制后的业务整合和发展战略规划等多方面的工作和疑难问题,急需获得认真细致的专业讲解和指导。目前,全国各地的国资委、企业、事业单位转制企业都在加紧主辅分离的贯彻落实,预计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推进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为了帮助国有企业搞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清产核资、产权重组工作,全面、系统地解读有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解决改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设计操作性强的改制方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拟主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及改制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本期研修班由北京联合中企国际经济研究中心和北京纵横伟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欢迎有关单位、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一:
关于举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及改制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的具体安排 附件二: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及改制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