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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承办敏感案件须请示

    日期:2006-04-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3,386次

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发了《沈阳市律师承办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的若干意见》。据悉,这项制度明确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范围,请示报告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指导责任和信息披露权限的界定。

该制度旨在切实加强对律师承办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管理和指导,提高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律师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