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面前看修养
日期:2006-12-17
作者:李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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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担任本次
律师评选活动的评委以来,在推荐材料和提名评选活动中接触到许多
律师,老友新朋,分外亲切,业绩斐然,令人欣喜。群众来信对办案
律师的感激之情、代表团推荐对
律师工作的褒扬、自我推荐的那份郑重与自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充分说明上海广大
律师认真依法执业、执着追求真理,正日益赢得社会上、业内外的广泛理解、肯定与尊重。
适时举办评选表彰宣传活动,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能使先进者得到彰显,后来者学有榜样。市
律师协会近20年来持之以恒,在全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中开展评优创先活动,一批批先进
律师事务所、
律师脱颖而出。他们是
律师行业兴旺发达的中坚力量,是
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杰出代表。时至今日,一些数年前先进标兵的姓名仍耳熟能详,牢牢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这些先进
律师多年来一如既往,辛勤工作,业务精通,服务精湛,为法律负责,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将一件件疑难复杂的案件化为精心雕琢的作品,体现出优秀
律师高深、坚实的法律功底。他们在更高的起点上没有倦怠,而是继续向前行,勇攀新高峰,表现出“不需扬鞭自奋蹄”的高尚境界。
荣誉称号固然珍贵,非一般人唾手可得。但付出与回报、辛劳与成绩、奉献与荣誉因受时空、人为的影响,有时候并非成正比,评选活动总有一定的局限性、偶然性,评选结果往往会不尽如人意。目前,评选活动还在深入,通过初选、复选直至最后的终评,得到表彰的人数总是有限的,而好
律师又何止十个、二十个?!
那么,是刻意地去追求荣誉,还是坦然处之、淡然视之,以办好案件做精业务为首义,对此,具有不同修养的
律师就会有截然不同的反应。我的一位女
律师朋友,她前些年曾被市律协评为
律师业务单项十佳之一,具有相当的知名度。此次评选活动之初,她从重视支持行业活动及争取本代表团集体荣誉角度,作了认真的准备。但后来当她得知本区已有不少
律师被推荐提名,便毅然放弃了自己的申报,转而鼓励其他
律师积极参评。还有一位
律师,自黑龙江来沪创业,时间不长,优势匮乏,但他并不怨天尤人,自惭形秽,而是拼劲十足,以勤补拙,在开拓业务的同时,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小案子,还扬长避短,结合自己异地流动的实践,钻研人事制度与法律,积极参与志愿者接待咨询等活动,受到普遍好评。当然此举与评选先进无关,但虽无奖杯,却有好的口碑,群众满意,业务部门叫好,还体现了个人的价值,他本人也因此而充实、快乐,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还有更多的
律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忧民众之疾苦,思国家之兴旺。殚精竭虑于案头,唇枪舌剑在法庭,为树立法制权威、加强司法民主建设之伟业耕耘不辍,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荣誉、称号是一阵子的事,一段时间过后也就如过眼烟云了,而
律师事业才是一辈子的事业,值得我们终身追求。少数经评选胜出的成绩卓越者固然可敬可贺,而众多在各自的法律服务领域有所建树且默默无闻者更是难能可贵。身怀绝技者往往低调行事。荣誉面前,切勿庸人自扰,应保持平和心态;注重过程,还需大处着眼,冀整体声誉提高。加强自身修养,以实力服人远比取得一时的荣誉有更大的意义。
当评委们为佼佼者太多而绞尽脑汁难以下笔之时,正是广大
律师在法律服务舞台上有声有色大显身手大展宏图之日。我为心目中无数有名抑或无名的具有高尚修养和情操的先进
律师喝彩,为上海
律师的整体群像发出由衷的礼赞!
(作者为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宣传活动评委会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