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律协十届律工委主任会议在35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市律协会长俞卫锋主持,副会长管建军、邹甫文、潘书鸿、吕琰以及15个区县的律工委主任参加会议。监事长钱翊樑、副秘书长陈东、王旭峰以及各部门主任列席会议。
十届律工委自今年换届成立以来,在各区县律工委主任的带领下,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通过律工委主任音频电话会议平台,各区县律工委与市律协始终保持联动,及时沟通交流各区县律师业的动态,为各区县律师业发展、团结稳定律师队伍做出了贡献。
会议讨论了市律协资产与管理财务委员会起草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草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草案)》)。潘书鸿副会长向会议介绍了《管理办法(草案)》的制定背景。与会人员从适用范围、追溯效力、会签制度等方面对《管理办法(草案)》中的相关条目逐一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
俞卫锋会长向会议通报了近期市律协主要工作,并听取各区县律工委的工作建议。俞卫锋会长表示,区县律工委自2008年首次成立,作为市律协的派出机构,律工委一直坚持服务、交流、宣传、发展的工作原则,为服务本市律师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他表示,本届律协将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情况,帮助各区县律工委建章立制,更加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他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律工委与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合作机制,以丰富各区县律师活动,加强协会与各区县律师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律工委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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