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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起诉消费者:奇怪而不意外

    日期:2007-09-18     作者:蔡方华    阅读:1,469次
    

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寿螺患者起诉蜀国演义纠纷案,近日又掀新波澜。蜀国演义的代理律师邱宝昌,因被台湾籍患者杨仿仿骂为“道德败坏”,近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杨仿仿告到了北京海淀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北京青年报》9月3日)。

邱宝昌是执业律师,又是消费者协会的

法律顾问,有着“消费者维权律师第一人”的美誉。他不仅曾经义务为消费者打官司上千起,还在福寿螺事件刚刚被披露的时候,多次在报纸上为受害者大声疾呼。

如果从邱宝昌的公共、公益立场去推想,不仅他起诉杨仿仿是不可思议的行为,就是他答应为蜀国演义辩护也同样难以理解。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和著名律师,邱宝昌必定深谙名誉权官司的妙用。如果不是他本人提起这样一桩诉讼,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曾经被一个福寿螺患者“侵权”过。到底是杨仿仿的言辞降低了邱宝昌的社会评价呢,还是与之相反?殊难做出判断。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邱宝昌过去的美誉来自于他素来的行为,他未来的声誉同样取决于他自己的言行。(《北京青年报》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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