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协召开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
日期:2007-08-21
作者:深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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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8日上午,市律协召开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市律协李淳会长,陈治民副会长,律协党委张勇书记,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黄振辉主任、袁宝平副主任、委员会梁江洲等委员,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等2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律管处黄明副处长,南山区司法局雷学海副局长,福田区司法局林斌副局长,宝安区司法局公律科黄绛梅科长,龙岗区司法局公律科蔡志伟科长,罗湖区司法局公律科张美菊等也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律协陈治民副会长主持。
黄振辉主任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编辑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专刊的情况。黄振辉主任说,深圳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一年来,各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果,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高度评价,此次出版专刊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既往工作成绩,总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指导律师进社区方面的经验、兄弟行业协会间的交流、对新入行律师参与进社区工作进行指导、对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和推广。据黄振辉主任介绍,目前专刊已完成初步的策划。
袁宝平副主任就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深化认识,使得律师由被动参与变为积极开展;二,强化宣传,让全社会都真正行动起来,投入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去;三,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找出差距,制定目标,推进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向发展;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由运动变为常动。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代表就律所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
随后,与会者就今后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和专刊编辑出版工作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梁江洲律师认为,专刊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不光此次要出版,今后要作为一个常态性刊物办下去。随后,在“法律进社区”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梁江洲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各个社区的人员构成、经济环境等情况不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对律所在挂点社区时,在分配方面缺少有效的管理机制;二,市内所到郊区去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难以得到认可。市内所到郊区的各社区设点法律服务点,在审批过程中遭到当地区司法局的回绝。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段毅也提出了相同的观点。
南山区司法局雷学海副局长对于律师所反映的问题回应说,南山区司法局对律所进社区设点采取自愿和就近的原则。雷局长指出,今后的此类工作会更多的听取社区的意见,只要社区和律所之间达成合作意项,区司法所将积极在社区内配合律所设点。
龙岗区司法局公律科蔡志伟科长指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并不难,重点在于如何的长久的开展下去。他强调律所应多倾听基层民众的声音,同时协调好与管理部门的关系,使得这样工作可以长久有效的开展下去。
市司法局律管处黄明副处长对此次会议讨论的问题也提出了意见。黄明副处长称,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街道和律所应积极主动的去宣传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此次出版专刊正是一次很好的契机;其次,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要长久的开展下去,各区司法局要积极的协调好,配合好各律所挂点社区的工作,让律师可以进的去,留的住。
最后,律协李淳会长发表讲话说,深圳律师行业在近年来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一年多来,需要去总结,去提倡,去交流,去宣传,此次出版专刊正是一个很好契机,要利用此次专刊好好的展示深圳律师的风采。针对当前的工作,他指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有利于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各律师要热情的进入到社区中去,为民众多办实事,各律所要积极主动的与当地司法部门沟通,要理解和支持基层司法工作,使得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可以长久有效的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