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栽花和无心插柳
日期:2006-10-29
作者:洁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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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在媒体上读到这样的新闻:一位名人和一位无名之辈为名誉权、著作权、婚外情、性骚扰等对簿公堂,等到媒体纷纷报道,大众津津乐道之时,总会有不少
律师站出来,愿意为相对弱势的无钱无名之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这样的
律师,有着扶弱济困、维护公平正义的想法,更具备市场意识,他深知,社会各类人群都在关注这个案子时,也就是
律师展示才华和提升知名度的机会,不收律师费,但得到的是广告回报,值啊。
不过,在我们
律师队伍中,还有另外一些
律师,比如,我曾经写过的吴益民
律师,还有在这次“东方大
律师”评选过程中,
律师行业和市民百姓推荐出来的
律师,他们长年累月在基层社区,为经历过一些不公正待遇的老百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这样的案子里因为没有名人,事件本身又很普通,也就得不到媒体的关注,上不了电视报纸,没有广告回报,但吴益民式的
律师照样乐此不疲地为遭遇困境的市民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这些
律师的心灵,就像一块透明的没有杂质的水晶,闪耀着无私的、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甘于奉献的光芒。
但是,人类世界的很多问题是难以用精明的方法来计算的,否则辩证法就称不上是科学的思维方法了。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出人意料”,正是辩证思维的结果。比如吴益民
律师,他在为老百姓化解动拆迁纠纷之时,何曾想到过自己会出名,会进入众多记者的视线,会出现在电视报纸的栏目和版面上呢?而前面所说的很有市场意识的
律师,希望进入媒体的视线,但如果他的案子一旦不被公众所津津乐道,媒体就会失去报道的热情,那么你想用法律服务换一个大广告的愿望很可能就会落空。但是,话又要回到现实上说,
律师是市场人,有自我推广意识是很正常的。
律师有了名气,有了口碑,客户慕名而来,案源多多,创收多多,有多好。而名气又是事业成功、社会承认的标志,哪个
律师不希望名利双收,哪个
律师不希望成为名
律师、大
律师呢?只是千万不要忘记“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包含着丰富哲理的名言啊。
目光过于短浅,太精于算计是难以有大作为的,而一心关注百姓困境,感情与百姓相通未必不能成就大事业。比如,克莱伦斯·丹诺
律师,一生为黑人、穷人、劳工、没钱的孩子辩护,在他死后70年,依然是美国
律师的楷模,并被公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
律师。
“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也许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好好思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