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 委员
市政协常委、上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
上海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正面临国内外的激烈竞争,不进则退。英国智库Z/Yen集团发布的第26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显示,上海综合排名虽保持在第5位,但得分却比上一期下降了9分。与此同时,排位第6的东京得分提高了1分,与上海的差距从14分缩小到4分;北京的得分大幅提高了10分,排位也从第9上升到了第7;深圳的得分也提高了9分,排位从第14跃升至第9。上海的领先优势已经非常小,必须找准定位,更快、更好地实现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
未来的国际金融中心一定是科技中心。各国甚至国内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在战略和制度层面争夺科技金融中心。英国FCA(即英国金融管理局)于2014年10月开始推出了“创新工程”(包括监管沙盒、监管科技、创新中心、全球金融创新网络等),旨在通过识别和纠正阻碍创新的监管政策和流程来促进创新;新加坡早在2015年下半年就表示,将建设“智慧国家”作为政府的重点发展任务,其中科技金融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进行定位与发展。
上海应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契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上海科技金融中心建设。过去一年,上海已引入了包括IBM、微软、强生、阿里巴巴等在内的众多国际一流企业研发中心。此外,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上的应用,也给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全新融资贷款渠道,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科技金融已经成为助力上海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的新机遇和新动力,上海有望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通过科技金融实现后来居上。为此,建议:
第一, 加强监管制度创新,尽快推出“监管沙盒”制度。监管制度创新是激发科技金融创新的有效支点。“监管沙盒”指的是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对创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大胆操作。英国、新加坡等国已推出“监管沙盒”制度,北京刚起步试点中。上海应履行好中央所要求的“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角色,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开展务实高效的监管制度创新,探索一批可推广到全国的一流科技金融监管规则。“监管沙盒”制度自英国2015年提出后,目前已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进行了实践,被证明是对科技金融创新实施包容性监管、促进科技金融创新的有效举措。建议尽快在沪试点“监管沙盒”制度。为确保“监管沙盒”的探索能落到实处,可在临港新片区先行进行试点,待积累一定经验后再推广到全市。关于“监管沙盒”的参与企业,应兼顾持牌金融机构和新兴科技金融机构。这样,既可以鼓励科技金融创新,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还可以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第二, 利用“监管沙盒”制度与区块链科技的结合推动破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众所周知,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长期困扰着中国经济,一方面是许多金融机构风险偏好和自身合规要求不愿意或不敢向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另一方面许多许多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供给 ,严重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监管沙盒”制度与区块链科技的结合可以较好地解决验证和维系中小企业信用的问题,可以有效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同时可以时真正有需求有信用的民营中小企业快速便捷地获取融资。这在当今众多P2P平台暴雷,民间融资几乎枯竭的大环境下尤其显得意义重大,应该大力推出。
第三, 加快形成科技金融产业集群,支持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技金融龙头企业在沪发展。在美国,金融创新策源地正从华尔街逐步转移到硅谷,科技企业不仅提供数字银行、数字支付,脸书还联合各大科技企业探讨发行数字货币;在英国,伦敦“硅环岛”已成为第二个“硅谷”。建议在沪加快形成科技金融产业集群。通过需求驱动、生态构建、配套完善、布局优化和政策引导,营造一流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吸引、支持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技金融龙头企业在沪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沪设立科技金融子公司,同时也支持创新中小企业落户,共同建设各类科技金融研发中心、实验室、孵化器、加速器。对于支付宝、拼多多等总部在上海或者愿意将总部迁到上海的科技金融龙头企业,更要加大支持力度。
第四, 发挥“科技金融人才红利”,加大科技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科技金融竞争中人才是关键,“科技金融人才红利”是企业创新、产业发展的源泉。建议将科技金融人才视为战略要素,加大科技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一是支持上交、复旦、上财等高校的科技金融相关专业、研究方向和学科体系发展,培养科技金融细分领域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二是支持引进全国、全球科技金融优秀人才来沪发展,优化科技金融人才生活环境,破除户籍、医疗、收入汇兑和汇出等方面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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