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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陈列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4    阅读:251次

为展示上海律师百年发展历史脉络,展现上海律师行业自1912年创立以来,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发展历程与行业贡献,打造集行业党建、历史展示、法治宣教、行业交流、职业培训于一体的行业陈列场馆,现面向社会对“上海市律师协会陈列馆”项目开展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

本项目展厅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金茂中心裙楼一层内,拟完成的展厅总面积不超过221㎡,采用单向参观动线设计,设置若干主题展区用于展示上海律师行业自1912年创立以来的历史与发展。同时,需配套考虑上海律师行业发展史、光荣榜、历史瞬间、数字律协战略互动展示等功能空间。

招标范围包含全流程的策划设计、室内装饰装修、机电配套、多媒体软硬件集成、展陈道具制作与现场布展,具体要求与内容如下:

1、全案设计:陈展整体策划、空间平面动线方案、效果图、全套施工图、多媒体展项专项设计、图文展板版式设计、报批审图等;

2、室内装饰装修:陈展区场地拆旧清运、墙顶地面精装、强弱电预埋、通风、消防配套改造施工等;

3、机电、多媒体系统:多媒体硬件采购安装、中控系统集成、数字互动软件制作、系统联调等;

4、展陈布展:定制展柜、历史档案道具、荣誉陈列装置、图文展板、IP文创导视物料制作、现场安装陈列等;

5、配套工作:施工垃圾清运、现场成品保护、室内环保治理、竣工验收后质保维保服务。

各区域实际尺寸、施工范围、设备及展项点位,以现场踏勘及招标图纸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策展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承包内容

1、策展与设计服务:投标人须完成现场实地踏勘与精准测量,依据场馆定位完成全套陈展策划文案、参观动线规划、主题分区方案、全景效果图、完整物料清单(列明全部装饰材料、屏体、展柜、设备品牌、型号、数量)、全套施工图纸、多媒体互动展项专项设计;施工全过程提供设计交底、现场深化、变更对接等配套服务。

2、装饰及机电施工服务:包含原有场地拆除清运、室内墙顶地面装修、强弱电布线预埋、通风空调、消防整改、配套机电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期间落实降噪、防尘、每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所有施工内容符合消防、环保、住建及楼宇物业相关管理规范,竣工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达标。

3、多媒体集成服务:硬件包含但不限于大尺寸展示屏幕、移动屏、触控查询屏、互动照片墙、虚拟数字人、大数据平台、中控集成系统等的采购安装;需配套完成UI界面、互动程序、历史宣传片、数字档案素材等软件内容的制作,并完成全系统联调测试。

4、布展服务:围绕行业党建、行业发展、社会贡献、涉外法治、女律师工作、行业自律、宣传与文化等主题完成布展主题,并配套完成专业展柜定制安装、布展内容设计制作等全部展品、道具、图文展板、互动展示的制作、运输、现场陈列安装,同步配套吉祥物IP导视、文创展示相关物料落地。

5、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价格形式。投标文件须将策展及设计费、装饰装修费、机电配套费、多媒体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费、展柜展品道具的定制费、工程配套杂项费等全部考虑在内,并标注计价取费的标准依据及优惠下浮率。合同总价最高不得超过240万元(含税),各投标单位须在该限价范围内完成全套报价方案。中标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价款不作调整,投标文件缺项、漏项均视为投标人自愿让利,仅招标人因变更自身需求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减,可对应调整合同价款。本项目围绕合同价格、工期、投标人资质及过往案例、投标方案采用综合评标办法。

6、合同工期:项目总工期不得超过75日历天,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交付之日止,包含设计、装饰装修、展陈道具定制安装、机电与精装交叉施工、多媒体软硬件安装调试、软件内容部署、行政审批、现场整改清洁等全部工作内容,节假日计入总工期。

7、质量要求:装饰、机电、消防施工等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现行建筑装饰、消防、环保竣工验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达标;数字设备、互动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展陈道具工艺牢固美观;全部图文历史内容、宣传素材符合意识形态、法治宣传内容审核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呈现上海律师行业发展史料、行业荣誉、党建、涉外法治、等板块内容。

8、周边影响管控:投标人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需采取降噪、分时段施工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楼宇公共通道、周边办公区域通行与办公的干扰,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正常使用。

9、物业管理要求:投标单位踏勘阶段全面掌握项目所在楼宇物业关于施工时段、电梯使用、建筑垃圾清运、噪音管控、场地押金、施工管理费等全部管理规定,相关费用全额纳入投标报价,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工期顺延、追加工程价款。

 

四、投标方式

1、现场踏勘和实地测量:拟投标的单位在2026年6月30日前联系招标人登记。在7月3日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和实地测量。逾期未登记视作放弃踏勘权利。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26年7月20日前向公告中指定的联系地址送达书面投标文件。文件一式陆份,一正五副:一份文件标明“正本”,其他五份标明“副本”,须密封封装,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陈展策划及空间设计方案、报价文件(须标注计价取费的标准依据及优惠下浮率)、施工组织设计、多媒体集成实施方案、同类法治展馆/行业陈列馆落地业绩案例及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业绩案例及专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五、投标单位要求

1、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整体招标,投标人须完整承接并完成策划、设计、装修、多媒体集成、布展等全部工作,不接受分项单独投标。

2、投标单位可独立承接全部工作,也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共同向招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须附联合体合作协议。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且已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整列明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介绍及对应的专业资质,全程服从招标单位的工作安排。

6、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物业、环保、消防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全程配合历史史料等陈展资料的核对、审核、现场整改等全部工作。

7、中标单位须组建3人及以上专人项目工作小组,定期与招标单位召开项目推进会,同步更新设计、硬装施工、多媒体制作、展陈道具生产进度,及时协调处置现场各类问题。

8、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包和肢解分包,核心策划设计、多媒体集成、装修施工工作等不得外包第三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   曹频/华娜

联系电话:021-64030000-108/164

手    机:18917786887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层

邮编:200032

电子信箱:caoping@laywer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