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伟律师告诉记者,他告工行要求撤消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民事诉讼经过两审败诉后,他以工行在案件审理中出具的银监会办公厅“收到文件证明”(法院认定为行政审批依据)为具体行政行为提请银监会复议,银监会没有回应,他为此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以行政调解书的形式表明,银监会已对国务院法制办做出说明,确认“收到文件证明”的公函只是收据,属于行政机关的例行工作,不是对收到的有关文书内容是否合法的确认。
董律师对记者说:“这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对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的一种态度,行政机关没有审批和确认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的合法。这起案件有望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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