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6月9日电(记者戴劲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江苏某汽车配件厂涉嫌侵犯东风天龙驾驶室专利权及商标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原告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胜诉。据悉,这也是湖北省首例汽车企业原告专利维权案。
湖北高院查明,作为被告的某汽配厂,假冒生产和销售“天龙驾驶室”,在技术和安全上无法保障,极易对消费者特别是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对此,法院判决,某汽配厂即刻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夹具及冲压设备,赔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合计80万元,并在报刊刊载经法院审核内容的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天龙重卡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旗下的东风商用车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商用车,拥有其驾驶室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以“天龙”注册的商标权等数十项国家专利。
东风商用车公司品牌维护负责人表示,此次判决中要求被告销毁专用模具的价值达4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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