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由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协办,由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金融办、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由中国金融信息中心特别支持的第五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250余名来自政府、企业、专业服务机构、高校的法律界、金融界精英人士齐聚外滩,共同探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法律服务问题。
中共黄浦区委书记翁祖亮,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汤志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黄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兴忠,黄浦区政协主席张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中共黄浦区委常委、黄浦区副区长吴成,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戴柳,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刘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副主任马屹,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欣,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燕,上海清算所副总经理沈伟,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副总经理张凤明等嘉宾出席本届论坛。
论坛以《“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法律服务》为主题,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黄浦区“一带一标杆”(外滩金融集聚带和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标杆)建设为目标,立足于上海市和黄浦区企业“走出去”中的金融法律服务问题,深入探讨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下赴海外投资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共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汤志平,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先后在开幕式致辞,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在闭幕式致辞。本届论坛内容分两个主旨演讲:演讲人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两场主题研讨分别为:《金融服务“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金融支持》、《法律服务“一带一路”—— 海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
第五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金融服务和法律服务在“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认识,这将有利于推动金融与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为中国政府的对外政策、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中国商品的对外输出提供保障。
习近平主席在英国访问的时候,把“一带一路”比作是开放的,穿越非洲、环连亚洲的广阔“朋友圈”。黄浦一直以开放的姿态欢迎五湖四海的朋友,并以其得天独厚的历史积淀,不断推陈出新的新金融政策,引导和集聚了很多优秀企业家进入了黄浦金融圈。其中不乏一些重量级的机构和企业。
除了积极引入机构、引导企业开展不同的新业务之外,黄浦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新机遇,以互联网金融为抓手,以资产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金融专业服务中心的定位,全力打造外滩金融新高地。今年先后对外发布了外滩金融创新的10条的2.0版和支持互联网金融10条的3.0版;并率先成立了首家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宏慧·盟智园”。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黄浦也十分注重金融风险的防范,建立健全金融联席机制,严把企业入口关,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加强风险预警和宣传,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黄浦金融生态圈。
今天的论坛邀请了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企业家、金融家、法学家和律师,共同聚焦“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法律服务,深入探讨黄浦区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希望外滩金融法律论坛能为金融界和法律界人士创造一个互动的交流平台,碰撞出智慧和思想的火花,并通过这个平台共同探讨黄浦金融发展的方向和途径,为黄浦区的“一带一标杆”(一带是外滩金融聚集带,标杆是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标杆)建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也为上海“四个中心”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标杆。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
郑善和紧抓“一带一路”机遇 上海律师趁势而上
为促进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潮流,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为促进经济的深层发展和市场的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合作架构,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带一路”的战略全面实施为中国企业带来了崭新的机遇,加速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与此同时,企业海外投资等背后也蕴含着诸多的潜在的法律风险。“一带一路”的沿线的亚欧非大陆的60多个国家,各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各有差异,中国企业能够顺利融入和发展,急需法律服务的保驾护航。可以说法律服务是促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保护伞和助推器。随着“一带一路”的战略以及亚投行、金砖国家银行、上海自贸区、科创中心和“四个中心”建设的大步伐的推进,站在时代前沿,具有前瞻性眼光和敏锐嗅觉的上海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和挑战。
上海律师必将紧抓机遇,趁势而上,以主动积极的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今年上海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和扶持律师行业不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的新领域和新方式,我们大力推动将法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的范畴,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积极创造条件,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努力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选派优秀律师到海外培训,加快涉外律师的领军人才库,力争建设一支适应上海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队伍。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
黄 进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
法律行业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从来不是一个噱头、一句空话,法律行业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也不是法官或者律师哪一个群体单独担负的责任。而是从立法、司法到法律服务,从法官、检察官、学者、律师,需要一起来参与的事,是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共同面对的机遇和挑战。
从立法角度来讲,“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千差万别,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要发挥各个国家和地区立法机构在建章立制方面的作用,而且还要加强立法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跨境法律制度的协调与和谐。
从司法角度讲,我们国家的法院已经率先行动。今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已经发布。该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深化司法改革,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符合涉外案件审理特点的人民法院工作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从政法院校、研究机构、独立的纠纷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角度来看,政法院校和研究机构要加快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制环境、法律文化的研究,打造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智库,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建言献策。对纠纷解决机构而言,要加强裁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加强对外合作,像英国、新加坡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学习、看齐。而律师事务所不仅应该是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保障队伍,而且也要借“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跟律师走出去,把法律的服务也要提供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
刘敬东人民法院是“一带一路”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人民法院是“一带一路”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承担着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重要职能。作为中国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应该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的进程,准备把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刻认识“一带一路”建设的司法保障的丰富内涵。全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的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等新要求,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一带一路”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研究规律性、突出前瞻性、赋予创造性,高效公正办案,创新司法服务的方式。全力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应全面统筹协调,不断凝聚法制共识,立足我国实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法制道路,积极开展与沿线各国的司法交流,夯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制基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的7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这是各级人民法院在“一带一路”建设当中发挥作用的任务和使命。
“一带一路”是中国对外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中国梦的战略举措。法制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基础和保障,中国的司法机关在其中承担着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战略顺利实施的历史性任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很巨大。
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有能力、有水平承担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中的排头兵作用。我们也乐见上海的各级法院能够在“一带一路”相关案件审判中为全国做出典范。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
俞卫锋“一带一路”引领律师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第五届我们用的主题是什么?“一带一路”。“一带一路”从2013年习主席提出,到现在已经形成一个国家的战略。如果说国际化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要把我们的产品、把我们的服务卖出去换外汇。第二个阶段能够引领一些在区域性有影响力交易;第三个阶段,各位都提到我们怎么样引领制定国际规则,是朝左还是朝右,还是在中间。
上海跟整个国家战略“一带一路”是紧密相关的,而且肯定会起到一个领头羊的作用。在中国城市当中,只有上海才具备这个潜力,能够帮助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并且能够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黄浦区提出“一带一标杆”,外滩金融集聚带和高端现代服务业站在上海层面就是“四个中心”,如果上升到国家层面就是“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是将来要跟TPP、TIPP去竞争的,我们希望我们的经济实力来改变国际贸易,或者说国际经济规则的一个格局。这个“一带一路”跟上海律师有什么关系呢?大有关系。
我们上海的律师为什么可以做到总量排第一、收入排第一?三个字:国际化。上海律师国际化的程度是中国律师走在前列的。这个国际化不是说会说外语,会为外国客户服务,而是说在会说外语之外还要去了解世界贸易规则,而且能够具备在现有基础上提出制定新的规则的能力。
但是这个规则的制定是不是就因为有钱、声音高就可以制定规则呢?显然不是。这个规则是要讲逻辑的,是各方博弈的基础。我们律师做什么呢?我们得天独厚,我们既是规则制定的参与者,也是规则执行的参与者。从这个角度而言,我认为上海律师是大有可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正式提出距今现在是2年多一点,而且这是一个长期的国家战略。对于上海的律师,对于黄浦的律师而言,这仅仅是一个开端。
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欣
张 欣CIPS开启跨境人民币支付新未来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要迈的更加扎实,是离不开跨境金融服务的支持,跨境金融服务的核心是跨境资金的流动。
随着人民币进程不断的发展,迫切需要人民币走出去打通高速公路,近两年人民银行也加快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步伐。在2002年3月,人民银行开始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的建设,也就是我们说的CIPS。
在“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的金融盛宴中,CIPS又可以为大家带来什么样的便利呢?
首先作为最创新性的金融基础设施,将成为人民币国际化支付结算的高速公路。
与传统的代理行、清算行的结算模式相比,CIPS在缩短资金流动的时间等方面有更高的效率,有更低的成本和更为安全靠谱的特点。在中资企业跨出国门进行跨区域贸易和投资时,CIPS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更为安全、高效的人民币跨境通道,在沿线亚欧非的互联互通的合作伙伴中确实扮演了高速公路的重要角色。
首批CIPS的直接参与者是19家,有11家是中资银行,有中国银行,8家是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间接参与者有176家,大家可以从图上看到,覆盖6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CIPS的参与机构与沿线“一带一路”国家的分布是高度重合的,可以满足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人民币跨境结算需求。
CIPS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可以为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相关的跨境大数据的分析服务,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国家的经济决策、金融机构的海外拓展,以及同时可以帮助企业在决定跨境投资融资前,对国内国外的经济形势做一些研判。
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燕
刘 燕“一带一路”助力中国企业对抗海外风险
关于“一带一路”助力中国企业对抗海外风险的一些具体措施。主要是在五个方面通过产业园的模式,能够为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做好金融服务,做好保驾护航。
第一,通过投研体系,经济发展规律、国别甄选、行业风险,意义产业链转移模式的研究,能够找到在当地真正具有这种需求,在成本上、价格上具有显著价差的行业进行投资。
第二,通过金融的结合,提供多种金融保障手段,来进一步屏蔽控制投资中间的风险。
第三,为园区大规模的入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例如准入、工商登记、税收、签证、跟当地的企业进行合作,和当地的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兑换方面,都有更好的谈判能力。
第四,进行链条式的转移,提高综合竞争力。
第五,通过抱团发展降低每一个企业单打独斗的风险。
从政策平台扶持上来讲,为了能够帮助中国的企业进一步走出去,中民投也在2014年12月正式成立了全球专家委员会,全球专家委员会是致力打造一个全球的顶级智库。同时通过我们在全球专家委员会得到了专家的意见,更好地把握在全球的政商环境中、在政策的布局背后一些经济主导的规律,更好地能够辅助产业链的布局以及地点布局。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副总经理张凤明
张凤明“新华丝路”是新华社参与“一带一路”的重要举措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旗下机构,是新华社与上海市政府的战略合作成果,是服务新华社经济信息事业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功能性平台。中国金融信息中心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接轨世界。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一定要有话语权,要有自己的声音,要有自己的管道和通道。中国“一带一路”要走出去,也要有自己的话语权和自己的语境,同时还要掌握各种资讯,做到信息对称,从而规避风险,更好地把握商机。
新华社推出的“新华丝路”数据库跟今天的主题相关,这是一个信息技术平台,这个平台上既能发布各种交流的行情,也能对接需求,还能帮助企业走出去。企业了解国别信息、投资报告、项目合作,都可以在这个上面找到自己需要的资讯,利于决策参考。
2015年7月16日,新华社正式发布“新华丝路”信息产品。这是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新华社在推进信息服务战略布局中迈出重要一步。
“新华丝路”信息产品通过提供高效便捷、实时实用的经济信息服务,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府和企业搭建商品贸易和投资合作平台,努力把中国的发展与沿线各国的发展对接起来,让沿线各国从中国的发展中获得助力,也使中国从沿线各国的发展中受益。
“新华丝路”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产品,产品主要包括四大类:数据库、征信服务、信息咨询和智库服务、交易撮合等,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中国金融信息中心真诚希望能与各界朋友携手合作,共创佳绩。
参加论坛研讨的嘉宾另有:上海市金融办金融发展协调处处长崔远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胡永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杨路、黄浦区商务委副主任陈亮、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贸易与现金管理部、自贸区协调管理部总经理朱承备、东浩兰生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陈辉峰、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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