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一、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自2011年4月换届后,首要工作制订了律工委的运作规则。在制订过程中,我们吸收了其他区律工委的经验,结合崇明的实际,经过反复斟酌,广泛听取意见,使得律工委运作规则得以通过并施行,使得律工委有章可依,规范运作。

二、建立与公检法交流协作机制。

根据上海律协的工作要求,律工委及时向司法局报告,并由司法局牵头,与崇明县公安局联系,以维护律师人身权益的快速联动机制为切入口,建立了协调会商机制,确定了双方联系人,崇明县公安局内部网也发布了会议报道。

对这次活动,崇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了法制科、刑侦、经侦、看守所、治安、交警等经常性与律师工作联系的部门。会商中,双方都认为:建立会商机制,多联系、多沟通交流。对于公安依法行政,对今后的律师执业活动都有益,应保持和加强。

此后,律工委又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科、法院的刑庭建立了交流机制。公诉人、律师、刑事法官坐到一起,共同探讨、研究业务问题,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公平正义,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工委与公检法的协调刚起步,但这种阳光下的司法体内的交流大有必要。

三、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律工委在司法局党组的支持下,专门组织了党员律师及律所的党员开展了庆祝活动。党员律师反映以前的活动只是与机关活动,共同进行交流中缺乏共同语言。大家认同了律工委的活动,真正把党建工作落实到人,也有了共同语言。

四、2011年度,律工委继续抓紧抓好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社会责任工作,参加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中,主要参与了县政府及部分委办局的信访终结听证和出具信访案件的法律意见书,保证法律援助工作以律师为主。目前,本县范围内较有影响的援助案件均有律师担纲。

本县有六名律师均聘为县法制讲师团成员,并参加了县科委县妇联组织的走百村讲百课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上海律协将律师培训的工作延伸到区县及律所,律工委认真组织安排。2011年度邀请了法院等单位的同志,就《刑法》修正案(八)等课题作培训。

六、2012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探索和保障律工委的运作机制,发扬内部民主,发挥律工委每一位委员的作用,把律工委工作做得更好。

2、贯彻和完成上海律协的工作安排。

3、抓好党建工作,配合县司法局党组,将2011年新设的两家律所的建立联合支部工作落实好。

4、抓好律师的教育培训工作。

5、继续加强和保持与公检法、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商机制,力争常态化、机制化。

6、继续关心和反映律师的民生问题。

7、继续落实和践行律师社会责任工作,在崇明生态岛建设中发挥律师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