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上海举行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颁布及施行发布会”,中国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正式面世,并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到会并致辞,屠光绍常务副市长指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颁布施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商事仲裁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构建自贸试验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罗东川庭长到会致辞,罗东川庭长指出:自贸区仲裁规则是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顺应自贸区建设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争议解决国际化水准的重要成果,利用自贸区制度建设的契机,更好地与国际先进仲裁制度与实践接轨,可以为《仲裁法》的修订以及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有益经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盛勇强副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刘华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吕红兵副会长、台湾中华仲裁协会李幼琴副秘书长到会致辞,对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创新成果及其重要意义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制定工作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对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制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机构发展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
韩正书记指出:这样的探索实践很有意义,希望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大局,立足上海全面深化改革和自贸区建设,为推进法制化、国际化的良好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杨雄市长指出:仲裁制度是自贸区乃至上海发展的重要法制环境。希望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指示精神,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建设经验,把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上海市法院系统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来自45家外国驻沪总领事馆的25位总领事、14位商务领事及30余位外交官员、41家外国驻沪经贸机构及商协会代表、来自上海市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60 余家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40余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中外知名企业、知名高校的代表以及100 余名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境内外仲裁员、调解员等与会嘉宾,共450余人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深圳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机构发来贺信,对自贸区仲裁规则的颁布施行表示了热烈祝贺。
商事仲裁制度是自贸区法制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会领导及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制定的中国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结合自贸区法制环境建设的特点,充分借鉴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先进理念与成熟经验,吸纳和完善了诸多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既适应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和潮流,也符合中国仲裁发展实际情况与特有规律,是境内外开放程度、灵活程度最高的国际化的仲裁规则之一。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服务自贸区的建设的过程中,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建设“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指示精神,做到了两个“第一”:作为第一家进驻自贸区的仲裁机构,积极制定了中国第一部自贸区仲裁规则。
自贸区仲裁规则作为自贸区争议解决制度创新及法律保障的重要制度性成果,是构建自贸区以及上海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自贸区今后在法制环境建设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改革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点击查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 http://www.shiac.org/Guide.aspx?tid=12&nid=613
点击查看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在自贸区仲裁规则发布会上的讲话 http://www.shiac.org/NewsDetails.aspx?tid=7&nid=626
点击查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罗东川庭长在自贸区仲裁规则发布会上的讲话 http://www.shiac.org/NewsDetails.aspx?tid=7&nid=625
点击查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在自贸区仲裁规则发布会上的讲话 http://www.shiac.org/NewsDetails.aspx?tid=7&nid=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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