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这一结果的出现,日本一些国会议员和若干“名记者”、“名评论家”、“知名教授”前几天在美国《华盛顿邮报》刊登整版广告,妄称“要与美国人民分享历史真相”,再次否认强征“慰安妇”事实。
且看这则广告所谓的“真相”包括些什么货色:
——广告称,“没有历史文件显示,日军曾违反妇女意志,强迫她们成为慰安妇”。
事实是,由于日军在战败时大量销毁档案,目前要提供充分的历史文件显示“慰安妇”问题较为困难;尽管如此,一些研究人员仍依据现有的文字图片资料,特别是根据目击者、受害者、乃至前日军士兵的叙述,有力地揭露了日军在二战时期犯下的这项暴行。
——广告称,“随军慰安妇不是报道习称的‘性奴隶’”;“慰安妇是公娼,在当时是普遍现象”。
事实是,日本军国主义强迫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朝鲜,东南亚各地妇女和少数白人妇女充当军队的性奴隶,这与“公娼”完全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日军凭借刺刀,有组织、有计划强征或骗征的,而后者则主要是为谋取经济利益的自愿行为。日军在其占领地区普遍设立了被国家批准的合法的强奸中心——“慰安所”,“慰安妇”是日军违反人道主义、违反两性伦理、违反战争常规的制度化了的政府犯罪行为,其野蛮、残忍和暴虐程度史无前例。
——广告称,许多“慰安妇”“挣钱比日本军官还多,甚至比将军们还多”。
对此,笔者要问在这则广告上署名的那些日本“名人”:如果你们处于那个年代,你们中哪一个乐意让自己的母亲、姊妹或妻女去当“慰安妇”?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公娼”,就因为“挣钱比将军们还多”,你们就乐意让她们去卖身?你们大概都知道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的名著《第二十二条军规》吧。小说里有一个老头在回答卖淫是否道德时说:“卖淫使她(指妓女)有了接触男人的机会,给她提供了新鲜的空气和有益于健康的运动,而且还帮她摆脱了烦恼。”你们会同意这老头黑色幽默式的“高见”,乐意把自己的女性亲人或朋友送进妓院?何况,“慰安妇”是身陷地狱般境地受尽侵略者摧残的性奴隶,而不是通常所谓的“性工作者”。
如此广而告之,实在无耻之尤!
现年84岁、曾经当过“慰安妇”的澳大利亚人简·拉夫·奥赫恩说:“他们一定是疯了。我简直无法相信,经过这么多年,有这么多证据,他们还能干出这种事。”
与其说是“疯”,还不如说是狂。听其言、观其行,人们不得不认为广告的署名者都属在历史问题上顽固地坚持错误立场的狂妄分子。其中有个名叫冈崎久彦的人,曾先后在日本外务省、防卫厅任职,担任过日本驻泰国和沙特阿拉伯的大使,现为冈崎研究所的所长。该所是个右翼社会智囊团体,他们鼓吹“中国军事威胁”论、主张日美同盟制华、拥护参拜靖国神社、支持“台独”;冈崎本人不承认对日本战争罪行进行清算的远东审判,认为东条英机等不应该被判处死刑;他是“加强日美同盟,防范中国崛起”战略的主要制订者。这样一个角色在“慰安妇”问题上作出这种表现也就不足为怪了。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这次,试图否定历史的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则企图混淆视听的广告反而使本来对关于“慰安妇”决议案有所保留的美国议员们也认为“是到了该通过决议的时候了”,以至有人指出,这项决议案的表决已进入了“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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