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外,另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单独约定的其他条款,主要包括试用期、培训与服务期、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就试用期而言,《劳动合同法》分别对涉及试用期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规定。结合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和试用期约定需注意事项,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会委员会举办“试用期法律实务”讲座,从实务角度进行分享,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1年11月30日(周二)19:30-21:30
二、方式:腾讯会议线上会议
三、报名人数:200人(上海律协个人会员、公司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及预备会员)
四、内容及主讲人介绍
主讲人:刘斌,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课程大纲:
1.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
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的内容
3.试用期及其期限约定
4.试用期期限约定的争议问题解析
5.试用期期限起算点的界定
6.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约定
7.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8.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10.涉及试用期的其他注意问题
五、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成功入群即为报名成功。
讲座正式开始前,微信群会发布参加讲座的腾讯会议小程序会议号,按照腾讯会议小程序的操作流程即可参与讲座。
联络人:马鑫丽,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秘书, 1376118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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