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氟源化工大爆炸当地政府命令律师不得介入
日期:2006-08-28
作者: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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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大爆炸,22位死者最少的赔20万元,最多的赔24万元。同时,当地政府下了一道命令:“律师不得介入事故的处理。”
点评: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当地政府的这道命令何其耸人听闻!对事故的处理,不论是具体的赔偿数目,还是相关责任的追究,都唯有纳入司法的渠道,才更为理性,更符合正义与公平。“律师不得介入”这六个字,一下子就模糊了“法治”两个字所有权利与价值。尤其意味深长的是:国务院已经点明了其存在着违法、违规、违章、违纪等行为,命令不仅影响了法律程序的正义,掩盖的意图也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