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鼓励律师参加环太平洋律师协会2005年第十五届年会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3-01 阅读:3,422次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 Bar Association)与1991年在日本东京成立,现拥有来自全世界67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余名会员,它正逐渐成为环太平洋地区最大的律师交流平台。我国律师于2002年5月,在得到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书面确认承诺“一个中国”原则后,正式加入该协会。目前,我国会员有75名。我会高宗泽会长为该会副主席,冯秀梅副秘书长为代表中国的理事。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十五届年会将于2005年5月3日至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主题是:法律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同时,该会各专业委员会还将举行法律研讨活动,内容涉及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险、仲裁及争端的解决等诸多方面。 为了增强我国律师与其他各国律师的互相了解和业务交流,提高我国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开拓海外的法律服务市场,扩大我国律师在世界法律界的影响,也更为直接和有效防止“台湾问题”的反复,特请各会积极鼓励律师参加此次年会。 年会的相关信息请登陆
http://www.ipba2005bali.com,并请各会人员和律师自行与年会组委会联系,办理报名及签证手续等事宜,并自行承担全部与会费用。各参会人员报名后应将具体参会人员名单报告全国律协国际部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并与年会召开前在印尼巴厘岛与全国律师参会代表团进行集合,接受全国律协代表团的统一协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系人:李蔚然 王凌军 联系电话:01084020214 上海市律师协会联系人:贾明辉 联系电话:64645839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