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德国决定今年在部分公共场所实行禁烟令

    日期:2007-02-15     作者:聂立涛    阅读:1,426次
德国政府14日决定,将在部分公共场所实行禁烟令,具体法案将尽快制定,并在今年内实施。

根据这一决定,今后将在所有火车、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禁烟;联邦政府各部门以及学校、医院、储蓄所等公共场所原则上也不许吸烟;各州餐馆必须对不吸烟的人提供保护;烟草销售的对象年龄由目前规定的16岁提高到18岁以上。

德国铁路公司一名发言人说,该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即将制定的禁烟令。截至目前,德国5600个火车站中已有2500个禁止吸烟。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统计,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烟草市场,约有220万烟民,占其人口的27%。德国对欧盟颁布禁烟令的要求一直持消极态度,并由于各方反对,德国政府有关实施禁烟令的计划一再被推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