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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维权之路 谁是谁非让法律来说话

    日期:2007-08-29     作者:人民日报    阅读:1,753次
      张召良,浙江奉化市长汀村村民。2004年因质疑家乡征地批复,他先后状告市国土局、市政府,并提请浙江省政府行政复议;遭拒绝后,又将省政府告上法庭。最终,浙江省高级法院判其胜诉。多家媒体相继对其报道,称其为“我国第一个告赢省政府的失地农民”。

    面对失地补偿纠纷,他为何选择法律?

    张召良:有法官坐在中间,我是原告,你是被告,大家都要在这儿把理由讲清楚。

    身处诉讼,一个农民如何保持理智、平和心态?

    张召良:袁律师早就叮嘱我,把打官司当成一个解决纠纷的方法,不论谁对谁错,听法律的话,就不会死吊在上面,拔不出来。

    打官司输了三年赢了一次,他有哪些感悟?

    张召良:这份告赢省政府的判决书我会一直保留……

    有人说他出名了,是奉化的怪才。他怎样看待这段告状生涯?

    张召良:对没道理的事,我不愿屈服。

    走法律维权之路

    2003年年底,张召良和2000多名长汀村村民,陆续接到村委会通知:村里一共2760亩(合184公顷)土地都被征用,村民须尽快领取补偿。张召良盘算着,自己11亩半葡萄地能获得青苗费等20多万元补偿,可以“放弃农活去办模具厂”。但是村里认为他地里葡萄长势不好,青苗费只给18余万元。“补偿就这样,要么领,要么不领。”村干部一句话打发了他,张召良原本想和村里商量商量的大门一下被关死了。

    接下来的3年,他执著地走上了法律维权之路。

    记者:你去诉讼,就因为这句话吗?

    张召良:觉得拿这3万多块钱刁难我,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是为争一口气。假如我不打这个官司,村里这样不依法地拆下去,农民们损失更大,大部分房产都保不住。

    记者:为什么选择告状,不是上访?

    张召良:我也上访过,上访会变成“兜圈子”。只有到法庭上,走法律途径解决,才能更快更有效。

    记者:上访和诉讼还有什么不一样?

    张召良:诉讼你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是依法办事。而上访会拖延时间,容易激化矛盾,很容易变成违法的事。

    我们最初告国土局时,在答辩状里面国土局要拿出证据,说土地是奉化市政府统一批准的,而这个证据本身就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不符合,我们从法庭出来就拿着国土局的“违法证据”告市长。市政府答辩状里拿出的证据,又有新的违法证据,一直到省政府拿出那个征地批文,我们认为这个批文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拿着这个批文,又把省政府推上了被告席。这样一级一级,越打官司,被告拿出来的证据漏洞越多,越证明他们确实存在不依法行政。
关键是政府能依法办事

    2004年7月,长汀村又张贴出拆迁公告,宣布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该村地块开发权,该公司先期投资1亿多元,将征地范围内的村民住房全部推倒,重建新房。村民必须按时搬迁,否则断水断电,强行拆迁。

    征用土地一亩补偿3万元,而这些土地转让的价格至少每亩30万元。村委会以欠条形式作为补偿凭证,要求村民凭证换取新房。

    “补偿费过低,还打白条,”这让张召良等12名村民决定打官司,他们找到袁裕来,交付了2万元律师费,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理由是“《拆迁公告》违法,《拆迁许可证》无合法批文。”庭审中,被告出具浙江省政府同意划拨该地块的批复。张召良败诉。

    这些农民继续向浙江省政府提请对该村土地征用批复进行复议,遭到省政府拒绝后,他们把省政府告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一次,农民们又败诉了。他们开始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就在浙江省高院宣判前的半个月,浙江省政府受理了这12名村民的申请,宣布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予以撤销,涉及1000多户村民的撤村建居工程被省政府叫停。

    2006年4月14日,省高院判决张召良等人胜诉,认定长汀村涉案土地尚未办理合法的土地转登手续,与12名村民尚存利害关系,所以省政府不受理村民申请属于违法行为。至此,张召良等村民历时3年的上诉终于有了结果。

    袁裕来说:“浙江省高院的法官,在此案中体现的职业道德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在我们业内有很好反响。”

    记者:听说你还在家安置了个法律书橱?

    张召良: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拆迁方面相关的法律书我买了70多本,有的地方看过好几遍,要紧的地方还把它画出来,做了记号。

    记者:告状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张召良:政府部门如果能在前期和村民多沟通、多交流,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该有多好!打了3年官司,我对政府的态度有了新认识,越到上面,越依法办事。现在这样一告,老百姓要花诉讼费用,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政府官员为了应对诉讼,也要花人力、财力;法院要准备、要审理,这些都是花纳税人的钱。

    记者:打赢官司最关键的是什么?

    张召良:跟律师的指导、我自学法律都有关系。最关键的是,省政府能依法办事,省高院能依法判决。

    把所有事情纳入法律轨道

    张召良10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把他们兄妹6人拉扯大,“那时一家人都穿破衣服”,生活艰难可想而知。因为家穷,读高中时张召良曾面临辍学危机,“是老师、政府部门的干部为我们家捐款捐物才维持高中毕业”,回村务农后,张召良还当上了村民组长。

    “张召良除了法律知识不如我,在人生精神追求上他不比我少。”在袁律师印象里,这个农民有些知识分子味道,对自己的人格尊严、利益维护都很自觉,“做事投入,思路清晰”。

    对打官司的成本,袁律师提出,目前生病了变成医学专家,有纠纷了变成法律专家,这都要付出很高的生活成本。遇到纠纷把案件交托律师,自己忙自己的事,把精力用在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上才是社会发展方向。“当初我对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懂,自己种地,就是一门心思怎么把地种好,让收成好。”张召良回忆。

    记者:有网友评价你是现代化的农民,甚至有网友撰文称赞你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即兴言谈不逊于一个知识分子。

    张召良:现代化是说我用法律维权吧。

    记者:也有人在网上发表看法,认为你是刁民,给村子改造拖了后腿。

    张召良:政府在我读不起书时帮我家渡过难关,我心里感激政府,感激社会。诉讼并不是跟社会闹对立,而是依法维权。现在老百姓都看到这个旧城改造真正的内幕是违法的,也不会骂我,许多村民房子被保住了都感激我。

    记者:法律带给你什么?

    张召良:打官司把所有的事情纳入法律轨道,不论谁是谁非让法律来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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