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市律协在3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九届十一次理事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律管处处长马屹出席会议,市律协会长盛雷鸣主持会议,副会长陈乃蔚、邵曙范、钱翊梁、管建军及部分理事出席会议。监事长厉明及部分监事、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王旭峰、陈东及各部门主任列席会议。
盛雷鸣会长首先向向会议通报了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的提案答复的情况,对28个提案逐一向各位理事作了解释,与会理事对提案答复的内容表示基本赞同。
盛雷鸣会长还会议通报了2013年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进展,希望各位理事能够尽职尽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好市律协服务全体上海律师的作用。
会议接着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落实“百千千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
2、关于拨付并追加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日常工作经费的建议;
3、关于向新执业律师统一发放律师印章并追加印章制作费用的建议;
4、关于部分恢复纸质业务资料并追加预算的建议;
5、关于增补杨浦区律工委副主任人选的建议;
6、关于调整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课时的建议。
副秘书长王旭峰向会议介绍了建立律师行业诚信评价体系有关事宜。部分理事提出,建立律师行业诚信评价应该慎重,可采用扣分制等办法,维护好行业和谐。
刘忠定副局长向会议通报了近期与公安部门合作及收到司法建议书的情况,要求律师协会根据司法建议书反映的内容,加强纪律惩戒工作,通过在《上海律师》上刊登典型案例等形式,起到警示作用,减少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