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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律论衡,法辩青春——青年公诉人、律师辩论赛暨政法同堂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日期:2025-04-27     作者:虹口律工委    阅读:274次

为迎接“五四青年节”,展现青年法律人的专业风采,2025年4月24日下午,由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团委、虹口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虹口区青年律师联谊会承办的“检律论衡,法辩青春——青年公诉人、律师辩论赛暨政法同堂培训”活动,在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虹口区委政法委、虹口区法学会、虹口区法院、虹口区检察院、公安虹口分局、虹口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并分别派员参与本次培训。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案例专题辩论赛的形式,加强区政法系统内各单位之间的交流,提升青年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思辨能力。

本次辩论赛共设置了三场精彩对决。每场比赛,控方选手由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专业检察官组成,辩方选手则由来自虹口区内不同律所的优秀律师担当,双方围绕三个不同刑事案例,展开激烈交锋。

第一场辩论赛的辩题是“秦某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控方选手结合具体案例事实,从证据链条、犯罪行为特征等方面展开严密的逻辑推理,引经据典,对法律条文的解读细致入微,展现出出色的专业素养。辩方选手则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从受贿罪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区别出发,对辩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秦某不构成贪污罪而应认定为受贿罪的观点。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现场气氛逐渐升温。


第二场辩论赛,控辩双方围绕“同学聚会强迫发红包构成抢劫罪/无罪”辩题展开。控方选手紧密依托案件资料,发掘细节,严密论证出“强迫发红包”的行为,已经超过了一般的“玩笑”的边界,构成了对当事人严重的人身威胁;辩方选手则着重指出案件中存在的若干疑点,力证嫌疑人的行为尚不足以苛以刑罚。双方在自由辩论环节更是妙语连珠,将比赛推向了新的高潮。


最后一场辩论赛,辩题是“张三构成/不构成受贿罪”。控方选手凭借深厚的检察专业功底,对案件证据进行梳理,揭示出案涉交易“名为买卖,实为行贿”的本质,提出张三构成受贿罪的有力观点。辩方选手则沉着应对,运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法律知识,对辩题进行多维度解读,为张三不构成受贿罪进行有力辩护双方在总结陈词阶段,再次升华各自观点,给在场所有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场激烈的比赛结束后,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学院王恩海教授,对比赛进行了精彩点评。王恩海教授具有丰富的专业辩论指导经验,结合案例材料,肯定了选手们辩论措辞的精准把握与逻辑论证能力,认为辩论充分展现了虹口青年法律工作者扎实的专业功底与思辨能力,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诸多可以改进的细节。参加观摩学习的政法系统各单位学员也纷纷积极提问,现场氛围十分热烈。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检律论衡,法辩青春——青年公诉人、律师辩论赛暨政法同堂培训”活动,不仅为区内青年公诉人和青年律师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也促进了检律双方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学习与借鉴。通过思维的碰撞、观点的交锋,进一步加深了双方对刑事法律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虹口区政法系统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持续提升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水平,鼓励青年法律工作者树立起“专业立身”的意识,展示出青春风采,为虹口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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