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第一期)培训时间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5-08    阅读:2,711次

各律师事务所:

  因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5月14日下午联合召开重要会议,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都要参加这次重要会议,所以原定于5月14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第一期)不能举行。但由于培训班的出席对象和会议出席对象不完全一致,故《2005年律师培训工作计划》规定的5月14日参加长城假日酒店培训的市属、长宁、卢湾、闵行、杨浦、宝山、闸北等区的事务所副主任、其他合伙人的培训,分别作如下调整:

  1、市属所、长宁区、卢湾区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合伙人的培训,改在5月21日(周六)全天,参加第二期的主任培训班,在长城假日酒店(恒丰路585号),上午9:00-11:30;下午1:00-3:45。

  2、闵行区、杨浦区、宝山区、闸北区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其他合伙人的培训,改在5月28日(周六)全天,参加第三期的主任培训班,在长城假日酒店(恒丰路585号),上午9:00-11:30;下午1:00-3:45。

  此外,参加5月14日全市会议的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可以作为半天培训,请参加会议的主任和律师代表带好培训证;各事务所主任的另外半天培训,任选5月21日、5月28日下午半天补足,地点在长城假日酒店。也可在今年的其他业务讲座中增补一次。

 

律师学院

  2005年5月8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