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百人律师团 提供全程法律援助
日期:2006-05-29
作者:汤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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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儿被人勒死在家,我们有权提出赔偿吗?”这是被害人家属田某日前提出的法律问题。昨日,本报百人律师团成员、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回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被害者家属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本报百人律师团提供全程法律援助。
本报5月23日曾经报道发生在新世界鱼行的一起惨案,云梦县籍妇女田某某被其丈夫王建文残忍地勒死在家中,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田某某的亲戚、朋友和邻居纷纷给本报来电反映,一个平常为人忠诚、老实、勤奋的女人,遭此毒手实在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