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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副会长潘书鸿、吕琰带队前往普陀、长宁调研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5-10-08     作者:会员部    阅读:8,457次

         9月29日,市律协副会长潘书鸿、吕琰、副秘书长王旭峰、理事蒋宏、资产委副主任翁卫国、考核委副主任王桂喜、委员许海霞、会员部主任曹频、办公室副主任吴振光等前往普陀、长宁律工委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本次调研由潘书鸿、吕琰副会长分别作为资产委主任、考核委主任带队前往各区县律工委,听取关于实习人员管理、考核面试、会费收取结构调整,以及对制定区县律工委经费使用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普陀、长宁是本次调研的第一站。

 

       调研中,潘书鸿、吕琰副会长、王旭峰副秘书长听取了两区律工委在几个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对调研问题提出的意见。

        关于实习人员管理、考核面试,与会人员对目前实习期间存在的管理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普遍希望进一步加强对事务所培养实习人员的监督,建立实习考核的全程监督机制,避免出现带教老师只带不教的现象。对于面试工作,希望进一步完善面试流程,加强面试考题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增加对未通过的面试人员进行辅导帮助的环节。

        关于调整会费收取结构,与会人员提出了不同意见,希望市律协在目前会费团体收取结构的基础上,适当按照事务所人数规模增加会费收取的档次,以使会费的收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目前不同规模事务所的发展需求。

        关于制定区县律工委经费,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则,以相对统一各区县律工委对经费的使用情况。但在规则的具体内容上,应该适当考虑目前各区县律工委根据各自情况在经费使用上的差异性,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使规则更加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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