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邱宝昌索赔十万
日期:2007-09-04
作者:任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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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作为知名维权律师不顾公共利益,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挂羊头卖狗肉。”近日,有关邱宝昌律师的评论频繁出现在福寿螺患者杨仿仿的博客中。由于邱宝昌在福寿螺案件中为被告蜀国演义酒楼做代理,引发原告杨仿仿强烈不满。近日,针对杨仿仿在博客上对自己的攻击,邱宝昌律师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缘起:杨仿仿索赔被拒绝
2月1日,福寿螺案件第一案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作为唯一一位生活在广州的患者杨仿仿以去年6月在蜀国演义就餐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蜀国演义赔偿各项损失费30余万元,而杨仿仿提供的主要证据为在蜀国演义就餐时所拍的照片。
作为蜀国演义的代理方,邱宝昌律师认为其照片不能确定杨仿仿在蜀国演义就餐的事实,再加上卫生局公布的患者名单里并没有杨仿仿的记录,杨本人也不能提供就餐票据,所以他们不承认杨仿仿为蜀国演义的消费者。并且邱律师以广州管圆线虫病在广州也有散发病例为由,拒绝对其做出任何赔偿。
不满:邱宝昌出任商家律师
此案开庭审理三次,就餐证据成为了庭审的争论焦点,至今此案仍未宣判。而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的邱宝昌律师成为与消费者维权官司中的商家代理律师,引发杨仿仿不满。杨仿仿在其博客中多次提到对邱宝昌的这种行为感到“极大愤慨”。杨在博客上公开声称,邱宝昌律师的做法“有损职业操守”,并且“破坏消费者维权的大环境”。杨仿仿同时表示,他向消费者协会、律师协会等部门对于邱作为消费者维权律师却出任商家代理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发展:双方引发博客大战
7月30日至8月6日,名为“邱宝昌先生声明”的帖子三次出现在杨仿仿博客的留言板,声明称,“警告杨仿仿立刻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但杨依旧发表了多篇关于邱宝昌律师的评论,其中一篇题目为 《邱宝昌律师是晚节不保吗?》
8月13日,一个题目为“让事实说话的blog”公开发表揭露杨仿仿内幕文章,主要内容为指责杨仿仿声称的百万年薪和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毕业文凭造假。邱宝昌律师称,博客内容全部是他的助手在运作,但他们已经对杨仿仿本人做了详细调查并掌握了一定证据。博客中还发布了杨仿仿的工资单。
现状:邱律师索赔10万
8月8日,邱宝昌律师以杨仿仿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其起诉至海淀法院。邱律师在诉状中称,杨仿仿在博客和其它媒体上对其无端漫骂、侮辱和诽谤,并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造成了对其社会评价的降低,要求其立刻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他同时表示,将把这10万元全部捐给阳光骨髓库或者希望工程。
对于邱宝昌律师的起诉,杨仿仿告诉记者:“我的薪水多少,是我的隐私,我只有义务向税务部门报税。但在没有生病之前,百万新台币还是不止的。”杨仿仿指责邱宝昌律师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邱宝昌:我为企业代理是合法的
对于以消费者维权著称并担任多家消费者维权组织职务,此次出任商家代理是否会影响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邱宝昌律师说:“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并得到了认同。但实际上我是一名专职律师,我为企业代理是合法的。”邱律师说,在这个案件中,他对杨仿仿编造光环的行为非常厌恶,他提起诉讼不仅是维护代理律师的尊严,同时也为了净化互联网,提醒一部分人不要利用互联网进行公开的漫骂,污染互联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