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协转发全国律协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6-21    阅读:2,108次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加快律师事业发展步伐,“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将以“行业建设与事业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弘扬和光大“中国律师论坛”的思想碰撞、观点交锋、经验交流、文化展示的魅力和特点。 本届论坛将借鉴前三届中国律师论坛的经验,并力求突出互动性、实用性。届时,组委会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领导与有关专家、学者到会演讲。论坛闭幕时,将举行论坛总结,并选出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承办单位及承办地。论坛结束后,全国律协将以理论性、科学性、先导性、实用性、效益性、认同性等为标准,从提交论坛的全部论文中选出优秀论文,向作者颁发“优秀论文证书”并编印“论坛优秀论文集”。会后将向全国律师发表倡议书。 “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将于2004年10月23日―25日(10月22日报到)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参会人员每人收取会务费1200元(西部地区与会代表每人收取会务费900元),所收会务费用于论坛活动所需支出(包括会场租金、有关专家讲课费、资料费、论文专集印刷费、餐费等),交通费、住宿费由与会代表自理。 由于场地等因素限制,论坛的规模将严格控制在400人以内,望各地律师协会尽快组织协会人员及律师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20日(报名顺序以交费先后为准)。 附件: 《参会报名及提交论文细则》 二○○四年六月一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