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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就近期网传不实信息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日期:2013-01-20     作者:盛雷鸣    阅读:18,483次

        近日,本市某报纸在报道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的2013年上海律师参政议政新闻发布会时,将本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有关发言表述为“有人违规查询他人房产信息,后该信息被公布到网上,是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后有某人通过其个人微博将本人的发言表述为“曝光房叔房婶者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应予处罚”,进而更有网民将本人的发言表述为“官员的隐私应予以保护”和“对房叔房婶案的举报人应予以处罚”等不实言辞,引发大量网民转载和评论。

        为以正视听、避免上述不实信息继续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本人有必要就相关事实借东方律师网这一平台向各位澄清和说明如下:

        一、本人发言的真实内容

        2013年1月18日下午,市律协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讨论了关于个人信息安全和保护的议题。本人表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应引起重视。本人以广州的“房叔房婶”事件为例,明确表示腐败行为应予打击,但此案例中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擅自查询和泄露信息的行为也不合规,亦应受到处罚,本人强调这和揭露腐败是两回事。并且还指出,这种观点一开始可能网民难以接受,但是长此以往坚持下去,老百姓就会懂得: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实现合法的目的,而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这才是用法治思维去管理社会,人人都要遵纪守法。

        本人的以上发言内容有市律协当天的会议录音为证。必须强调的是,在本人整个发言过程中,根本没有提及曝光“房叔房婶”房产信息的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对举报人应予以处罚等字眼和问题。

        二、本人发言拟厘清的法律问题

        本人当天的发言,无非是为了厘清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和广大民众一样,本人认为对腐败问题不能容忍,对腐败行为应予惩处,这一立场是旗帜鲜明和毋庸置疑的。

        2、2008年10月14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实施了《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对房产登记资料查询人的主体资格、查询所需履行的手续和程序、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所有相关的查询活动均需符合该办法之规定。而在广州的“房叔房婶”事件中,相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合法程序、未满足规定要求的情况下擅自调取他人的房产信息,其行为显然是违反规定的。事实上,广州市的相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也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了撤离岗位、行政记过等处理。本人的发言是为了说明,任何生效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敬畏和遵守法律法规。

        3、本人在当天的发言中只字未提关于曝光“房叔房婶”的房产信息的行为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问题。本人坚定地认为,官员的非法收入与财产当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泄漏官员的财产信息是否侵犯其隐私权的问题本身在法律上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命题,对此,本人非但没有下过任何定论,而且从头到尾都未曾涉及这一讨论。

        4、在广州的“房叔房婶”事件中,违规调取他人房产信息的工作人员和上网曝光“房叔房婶”信息的举报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而本人当天的发言仅仅指向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规查询行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而根本没有指向和涉及上网曝光的举报人,所以又何来本人要求处罚曝光人、举报人之说呢?

        5、法治思维的特点之一,就是要将各种混杂在一起的行为所涉及到的不同法律关系逐一梳理开来,用法律的眼光条分缕析,让桥归桥路归路。就好比盗窃案常让贪腐曝光,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鼓励行窃;就好比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但我们不能用私刑同态复仇。因此,要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我们必须学会用理性的眼光来看待每一件事,用法治的思维来分析每一件事,用法治的方式来处理每一件事。

        三、本人的态度

        本人当天的发言,本是想就事论事地对特定问题进行一个法律专业上的理性分析,让大家既能看到问题显性的一面,又能看到问题隐性的一面,希望能点出法治精神的核心所在。非常遗憾,这种专业分析所引发的,不是建设性的探讨,而是非理性的扭曲事实和情绪化的人身攻击。

        通过对照不难发现,网上众多关于本人那天发言内容的传言和评论纯属断章取义和罔顾真相,这种指鹿为马、将本人未曾说过的话硬栽在本人头上的行为,不仅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极不公平的,并已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本人将视情况发展保留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人大代表肩负着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神圣职责。2012年12月当选市人大代表之后, 本人就与《东方早报》的记者一起深入调研上海市的保障房建设,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走访了松江泗泾、杨浦新江湾城、宝山庙行、嘉定江桥等保障房建设基地,深入了解百姓的需求和心声,寻找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整个调研活动的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1月23日在《东方早报》上刊出。像这样的努力本人还会继续。

        通过本次事件,再一次让本人深深感觉到:中国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盛雷鸣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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