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严义明:“我偶然成为最后一根稻草”
日期:2006-05-09
作者: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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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动机
从红光案、银广夏、“科龙独董运动”,到“举报长征电器”、“讨伐飞天系”,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一路走来,质疑的声音从未间断过。4月下旬,严义明向证监会递交了证明长征电器存在巨额业绩造假行为的内部统计材料。这是严义明第三次向证监会递交举报证据。该内部统计材料显示,长征电器2004年的销售额是15371.2万元,与长征电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2.013亿元相差甚远。这一证据令业内一片哗然。屡受质疑,又屡次做出惊人之举,严义明是要做堂吉诃德,还是另有所图?记者日前专访了因证券维权被迫离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自立门户的严义明律师。因为担心代理证券维权案件过多影响事务所形象,严义明离开锦天城自立门户。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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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账号可以接受任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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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银行账户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因为大额的资金进来肯定要通过银行,只能以此证明我的清白。
新京报:在“倒顾运动”中,一直有人质疑你是受利益指使。有人猜测你是冲着那36万元薪酬,也有人质疑你是在炒作自己。举报长征电器之后,也有人说你是受长征电器的竞争对手上海华明指派。对此,你怎么看?
严义明:质疑肯定是会有的,因为“倒顾运动”和“举报长征电器”挑战了一些人的利益,这很正常。我最开始做红光的时候,就有人说我是在炒作。我要求罢免科龙3名独董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拿着国内证券市场最高的独董津贴,却一直未能针对长期以来笼罩科龙的种种“疑云”做出有助于中小股东解惑的独立意见。我提议包括自己在内的3名独董候选人,希望能通过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协助证监会进行调查,或自行进行独立调查,澄清种种“疑云”,并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科龙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手段挽回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如果我被选为科龙独董的话,我就会提议修改科龙高管包括独董的薪酬体系,所以我不可能是为了36万元薪酬才自荐做独董的。
此外,在8年证券维权的过程中,我投入了很多资金。
以前在锦天城的时候,为了不影响其他合伙人,我专门自购了电话交换机,最忙的时候,还曾经雇用了4位律师专门代理维权案件。如果是为了金钱和炒作,我就没必要离开锦天城。众所周知,锦天城是业内比较有名的商务型律所,我再炒作也不可能炒出一个与锦天城齐名的大所。我的银行账户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因为大额的资金进来肯定要通过银行,只能以此证明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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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投机取巧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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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可能偶然成为压倒坏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不能因此就说是投机取巧的稻草。
新京报:你以持有100股科龙股份的股东身份,要求罢免包括顾雏军在内的6名董事,并自荐独董,可以说你做这件事的成本很小。因为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你最多承受的仅是100股损失。而且你是在证监会调查科龙即将结束之时,才开始“倒顾”,这是否属于投机取巧?
严义明:我做这件事之前,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靠虚假信息维持生存的上市公司,谎言迟早会被揭穿。不管我本人是否参与此事,投资者都会遭受损失,只有损失大小的差别。我现在做的只是让虚假信息提前曝光,时间拖得越久,投资者的损失就会越大。
为了避免与自己代理的盈利性案件相冲突,我只能抽空进行证券维权,不会单纯考虑维权的时间是否和证监会的调查合拍。我代理红光的案件坚持了四年半。2002年,11名红光股东才从违规的上市公司手中拿到了赔偿。
2001年代理的银广夏维权道路也很艰难,面对的是“赢了官司赢不了赔偿”的现实。第一份书面判决书2004年底才“出炉”。
这些都不是投机取巧的人所能坚持的。我有可能偶然成为压倒坏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不能因此就说是投机取巧的稻草,这种说法不正确。
投资受骗走上维权路
我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证券市场中虚假现象比较严重,应该有人站出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1998年,我开始走上证券维权之路。
新京报:你能谈谈自己是如何走上证券维权之路的吗?
严义明:我是自己投资股票受骗后,才开始走上维权道路的。1994年,我看中了“云维股份”的股票。招股说明书上写着,产品供小于求,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而发行股票。我判断这个股票很有潜力,就买进了。没料到,事实上它们的产品供大于求,市场价格一直在下跌。被“云维股份”的虚假信息所骗,是我后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是惟一的原因。我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证券市场中虚假现象比较严重,应该有人站出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1998年,我开始走上证券维权之路。
当时,上海的下岗工人邵永德是红光的小股东,他购买的1000多股红光实业股票令他损失了1万多元,这相当于他三年的工资收入。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在今天仍然不算少见。
随后,我作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也是我第一次为维护中小股东权利做出的法律努力。
新京报:你是为了继续代理证券维权案件,才被迫离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吗?
严义明:我2001年代理银广夏案件时,锦天城的合伙人比较反对,认为妨碍了所里的执业定位。无奈之下,我2002年几乎没有代理证券维权案件,当时的考虑是不能因为自己影响了别的合伙人。但是我发现,证券市场中的虚假现象还是比较严重。为了能够继续代理证券维权案件,2004年下半年我决定离开锦天城。
新京报:律协规定,每位执业律师每年至少要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从这个角度看,你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和锦天城冲突很大吗?
严义明:因为我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影响力和风险性都比较大,比如举报长征电器事件。如果还在锦天城的话,合伙人肯定会担心是否影响别的盈利性案件的进展,肯定不会让我受理此案的。代理证券维权案件过多的话,当事人会认为锦天城就是专门帮助中小股民维权的,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事务所的形象。
曾担心人身安全
我好像不属于“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类型。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做事也比较理性,一般都会思考一番后再行动。
新京报:你平时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严义明:我好像不属于“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类型。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做事也比较理性,一般都会思考一番后再行动。而且我很坚韧,认定了某件事后就会坚持到底,不管遇到多少阻碍。红光案和银广夏案都持续了4年之久,这从侧面证明了我的持之以恒。
新京报:维权的过程中,是否曾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
严义明:我代理的这些维权案件,公司老总一般都比较有背景,因此也曾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我还曾经为一家非上市公司进行维权。该公司的董事长通过贷款诈骗了3.5亿元。公司的经理和股东聘请我进行维权。当时,董事长雇了两个练全能的运动员跟踪我,那段时间自己一直很紧张。幸亏及时搜集到相关证据,董事长被抓后,自己的人身威胁才得以解除。
希望有识之士一起规范证券市场
我准备推行“董事责任运动”,就是要董事为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
新京报: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一直是危害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你认为造成证券市场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严义明:这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监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都有关系。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方面,目前法院只处理了一些刑事案件,但对民事案件处理还有遗憾,这牵涉到法院的处理能力、举证责任等多方面问题。截至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还没有一起股民诉讼获得判决。
现在,有不少学者呼吁今年1月1日《证券法》施行后,有关部门应颁布涉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并受理、审理这两类案件,以及重新修订《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便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依法维权和依法提起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对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进而杜绝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的恶劣行为。
新京报:你觉得经过自己和同仁们的努力,证券市场是否有了改变?今后你在证券维权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严义明:我最开始代理红光案件的时候,要找到一个受理股民索赔案件的法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法院根本不受理此类索赔案件。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以前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情况,让证券市场民事诉讼一直处于“冻结”状态。直到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民事诉讼才开始局部解冻。这算是一点改变,除此之外,证券市场并无实质的改善。我对证券市场的现状非常不满,这也是我离开锦天城的重要原因。
我以前希望通过“独董独立运动”,能够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从客观上而言,独董的个人利益相对独立,他们的良知更容易被唤醒。后来我发现在“一股独大”的局面下,“独董运动”很难有效果,除非赋予股东“提名权”和“选举权”。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准备推行“董事责任运动”,就是要董事为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我希望能以自己的行动抛砖引玉,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一起来规范国内证券市场。(赵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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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历广受质疑的证券维权律师
43岁的严义明,头上略微散落着一些白发。办公桌上堆着厚厚的文件,会见客人、开会和处理文件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严律师坦言,现在每天都至少工作十几个小时,压力非常大。
近8年来,严义明频频接手资本市场诉讼。从中天勤案、红光案,到去年炒得火热的科龙“独董运动”,再到近期的长征电器、飞天系,严义明不断扮演着代中小投资者向证券市场违规者要说法的角色,但却遭到了许多质疑,被认为是“自我炒作”。
严义明1988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赴日留学,1998年受司法部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实务。1999年成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创立时的合伙人律师。2005年3月成立了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
鉴于其对健全证券市场法制及上市公司治理做出的贡献,严义明律师被誉为“国内股民维权第一人”,2002年7月被美国权威杂志《商业周刊》评为“2002年度亚洲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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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严义明维权历程
1998年11月,红光实业被证监会认定为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严义明随后代表中小投资者将红光实业告上法庭。2002年11月,“红光案”以法庭调解结案。这是中国第一起因虚假陈述引发的小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案。
2001年,“银广夏”事件曝光。严义明在媒体上刊登《银广夏股东征集公告》,代表近1000名股东提起诉讼,先后转战上海、苏州、无锡。
2005年7月,严义明以科龙电器小股东身份发布《致科龙电器全体股东书》,公开征集股东投票,要求罢免顾雏军在内的6位董事,并自荐担任新独立董事。这些都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破天荒之举。
2006年1月,严义明携长征电器监事李杰斌,赴京举报长征电器虚增利润。
2006年3月,严义明启动了新《公司法》实施后上市公司股东维权的第一案,开始讨伐“飞天系”,要求ST龙昌监事会依法提起诉讼,让西安飞天及其他关联方返还占用石油龙昌的资金,并追究石油龙昌董事长邱忠保的法律责任。
2006年4月20日,严义明向证监会递交证明长征电器存在巨额业绩造假行为的内部统计材料。材料显示,长征电器2004年全年的销售额是15371.2万元,与长征电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2.013亿元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