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2011年,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律协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为契机,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事业发展为目标,提高上海知识产权律师综合素质,营造学术氛围为己任,打造上海知识产权律师的整体品牌为宗旨”的工作纲要,着重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活动,积极配合律协进行上海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促进扩大律师之间的交流,加强与国内外同行和相关行业的交流,打造律师与企业、政府之间交流的平台,在律师业及沪上企业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在研究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研究会的社会知名度方面也作了不懈的努力。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

一、举办多次研讨会,通过与中央和地方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的交流,以及与其他律所律师之间的交流,了解国家和地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政府相关部门新动向和新举措。

2011年12月8日,举办“创新型城市建设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邀请了高院负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孔祥俊法官以及律师协会领导陈乃蔚,司法局刘忠定副局长、多家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参加该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分上下半场举行,是法官跟律师通过组织的层面进行的交流,通过这样的平台把司法实践当中的一些建议、经验、想法,进行很好的双向交流的机会。会议当中,参会人员法院较为积极,目前留有3万多字的会议记录。

另外,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与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携手,于11月27日下午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知识产权保护中有关行政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由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民选律师主持,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作总结发言。共120余名律师参加。研讨会分上下半场。上半场,申达所刘峰律师、大邦所吴鹏彬律师和国定所马天林律师分别作精彩主题演讲。刘峰律师介绍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办法(草案)》特点和立法听证会有关著名商标的认定方式、认定条件、社会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等进展情况;吴鹏彬律师就律师工商投诉业务发表演讲,分析了商标保护、不正当竞争(涉外定牌加工和商业秘密)律师业务中存在的行政法律问题;马天林律师结合案例就律师商标保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效果发表演讲。研讨会下半场,国贸所倪力鸣律师就ACTA反假冒贸易协定和TPP协定有关行政法律问题发表了演讲;一中院唐震法官就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中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合法等方面作主题演讲。最后,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律师总结了本次研讨会:本次业务研讨交流有助于推进律师、法官和学者这一法律共同体的建设;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恰当处理行政干预(司法裁决)与市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关系。两家研究会今后还将合作开展研讨活动,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探讨。

二、继续推动和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研讨活动,扩大学术交流层面,与国外同行进行探索性研讨活动。同时,监控并及时研讨知识产权领域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加强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间的互动和交流。

2011年11月13日,举办《后世博大型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2011年9月28日,举办《达芬奇研讨会》。

2011年6月23日,成功举办“专利诉讼在美国——简述,真实案例故事,及最新发展动向”讲座。

2011年4月28日,成功举办《有关网络售假维权实务研讨会》。

三、增强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在全国法律领域的影响力。

(一)积极参与立法活动

2011年11月24日,针对“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办法修改意见”收集并提供建议。

2011年11月17日,应市政府法制办邀请,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峰律师作为专家出席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来自消费者保护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企业及普通市民共计14位听证代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及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等数十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听证会上,14位听证代表就著名商标的认定方式、认定条件以及社会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等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会后,市政府法制办还将在这次听证会的基础上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积极与全国性专业组织进行联系,组织交流活动

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积极组团,共有10余名研究会委员参加了2011年11月18日至20日在长沙召开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其中,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傅强国律师荣获大会“优秀组织奖”,委员沙海涛律师荣获大会“优秀论文奖”。

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由中国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湖南省律师协会承办。论坛主题“合作•创新•发展”。共有350余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法官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与会,其中包括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罗东川、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金克胜、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及部分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等。

此次论坛分为版权法实务、商标法实务、农业知识产权、文化创新、传播与保护、战略新兴产业专利创新与突破、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实务、知识产权资本化、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八个分论坛,围绕《著作权法》修改、驰名商标与《商标法》修改、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文化创新与传播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运营与质押融资)、新兴产业专利创新与突破、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内地及港澳台代理实务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三)积极参与大型活动,打造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品牌

2011年5月12日,为上海高院收集“同案不同判”案例。

(四)积极与兄弟省市律师协会、法学会下属知识产权委员会进行联系,组织交流

积极与江苏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互动,并应其邀请,选派副主任参加长三角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交流,以落实《长三角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原则和精神,加强长三角两省一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工作交流,推动长三角地区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合作,配合苏浙沪政府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的工作。

 

2012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服务国家和上海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举办系列活动

2012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周),联合浦东新区有关部门,以及长三角知识产权律师联席会议举办陆家嘴论坛。

与上海市或各区县的知产权局、知识产权中心、工商局和版权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与上海市或各区县的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中心、工商局和版权局等联合定期为所属的国有、民营企业举办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法制宣传和培训。

二、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研讨活动

2012年上半年,拟邀请加拿大律师进行一次有关中国企业在海外维权的实务案例介绍。(具体可邀请有关外资所在沪办事处律师进行演讲)

向律协申请2012年5月《上海律师》专刊,并确定主题。同时进行征稿活动。

2012第一季度,对于5部操作指引进行审议。

及时组织知识产权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讨论,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发表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对知识产权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观点和意见。

推进有关专著的出版工作。

三、配合律师协会组织的知识产权专项业务培训工作

2012年,拟邀请沪上知识产权法官就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证据使用展开系列培训。

邀请最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结合司法解释进行讲座并与最高院知识产权委员会进行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配合律协做好新任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

根据律协的需要,提供市区律师培训的相关资源。

四、继续参加国家和上海市的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和政策咨询工作

继续参与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研究工作,组织律师进行课题研究和会议讨论,并且积极向决策层提交相关的立法研究与建议报告。

五、加强与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外国律师协会组织和相关行业进行知识产权业务交流合作

作为长三角知识产权律师联席会议2012年轮值主席,利用陆家嘴论坛以及三地知识产权律师资源,办好论坛活动,

联合举办研讨会讨论和研究律师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