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罪大王”说起
日期:2006-12-03
作者:王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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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正
十多年以前,在市政协一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有关
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有位同志讲了这样一件事情:某位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
律师,动辄做无罪辩护,引起部分公诉人的反感。据不完全统计,这位
律师做过20件无罪辩护,只有1件被法院采纳,19件还是定了罪。不少公诉人都称他为“无罪大王”。
两种不同观点在会上发生了激烈碰撞。
有人认为这位
律师的辩护质量不高,有待改进。较多的与会者则认为:这位
律师的工作值得称赞,他毕竟帮助法院防止了一件错判。对这位刑事被告,是一生中很值得庆幸的一件大事;对人民法院来说,减少一件错判,也是功德无量的一件好事。如果我们的广大
律师都认真为犯罪嫌疑人辩护,那我们法院的审判工作质量,大概要上一个不小的台阶了。
当今,我国
律师的执业环境很不理想,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更难。明明控方提供的证人证言漏洞不少,
律师申请法院传唤证人到庭作证,法院往往不予理会,向庭长甚至院长写信也无下文。十多年前
律师的执业环境当然比现在还差。这位
律师竟然能够敢说敢做,大胆为犯罪嫌疑人说话,真是难能可贵。健全法治、保护人权,就需要大批
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刑事辩护是
律师的重要业务,广大
律师都应勇于承担。类似余祥林那样的冤案千万不能再重演了。
当然,这位
律师的工作并非十全十美,无罪辩护成功率不高,也应该好好总结。并努力学习研究法律,认真调查取证,抓住要点,不仅敢辩,还要善辩,不断提高辩护效果。假如遇到法院疑罪从轻的判决,还要采取各种方法反映意见。
这次评选东方大
律师,对于在刑事辩护方面做了重大贡献的
律师应给予应有的关注。
(作者为上海市
律师协会顾问、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宣传活动评委会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