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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从“无罪大王”说起

    日期:2006-12-03     作者:王文正    阅读:2,161次
    ◆王文正
    十多年以前,在市政协一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有关 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有位同志讲了这样一件事情:某位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 律师,动辄做无罪辩护,引起部分公诉人的反感。据不完全统计,这位 律师做过20件无罪辩护,只有1件被法院采纳,19件还是定了罪。不少公诉人都称他为“无罪大王”。
    两种不同观点在会上发生了激烈碰撞。
    有人认为这位 律师的辩护质量不高,有待改进。较多的与会者则认为:这位 律师的工作值得称赞,他毕竟帮助法院防止了一件错判。对这位刑事被告,是一生中很值得庆幸的一件大事;对人民法院来说,减少一件错判,也是功德无量的一件好事。如果我们的广大 律师都认真为犯罪嫌疑人辩护,那我们法院的审判工作质量,大概要上一个不小的台阶了。
    当今,我国 律师的执业环境很不理想, 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更难。明明控方提供的证人证言漏洞不少, 律师申请法院传唤证人到庭作证,法院往往不予理会,向庭长甚至院长写信也无下文。十多年前 律师的执业环境当然比现在还差。这位 律师竟然能够敢说敢做,大胆为犯罪嫌疑人说话,真是难能可贵。健全法治、保护人权,就需要大批 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刑事辩护是 律师的重要业务,广大 律师都应勇于承担。类似余祥林那样的冤案千万不能再重演了。
    当然,这位 律师的工作并非十全十美,无罪辩护成功率不高,也应该好好总结。并努力学习研究法律,认真调查取证,抓住要点,不仅敢辩,还要善辩,不断提高辩护效果。假如遇到法院疑罪从轻的判决,还要采取各种方法反映意见。
    这次评选东方大 律师,对于在刑事辩护方面做了重大贡献的 律师应给予应有的关注。
    (作者为上海市 律师协会顾问、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宣传活动评委会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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