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兹定于2007年6月19日(周二)至2007年6月23日(周六)在市律协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35楼)举行2006年度补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未完成2006年度培训课时的律师。今年首
次试用会员卡记录培训课时,使用初期,部分律师尚不会正确使用。据此,作为特例,2006年度专职律师培训要求改为32课时(8次),兼职律师改为20课时(5次)。
2. 培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 培训内容:观看2006年度培训录像(见附件),每半天计4个课时。
4. 培训时请带好本人的会员卡;
5. 律师的培训完成情况查询:在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首页用户登录处,输入本人的用户名(会员编号)、密码(默认123456),登录类别选择“律师”,点击“登录”后进入“线上培训及成绩查询”栏目查看本人2006年度的培训情况。
联 系 人:曹申星
联系电话:64030000×149
序号 |
日期 |
讲 题 |
主讲人 |
时间 |
1 |
19日上午 |
《票据法》司法解释的有关问题 |
华政 傅鼎生 教授 |
2.5H |
2 |
19日下午 |
《破产法》实务 |
上海高院原民二庭审判长 张正国 |
3H |
3 |
20日上午 |
《物权法》系列讲座第一讲 |
华政 傅鼎生 教授 |
2.5H |
4 |
20日下午 |
行政诉讼法 |
中茂所 邹佳莱律师 |
3H |
5 |
21日上午 |
《物权法》系列讲座第二讲 |
华政 傅鼎生 教授 |
2.5H |
6 |
21日下午 |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
中茂所 邹佳莱律师 |
3H |
7 |
22日上午 |
《物权法》系列讲座第三讲 |
华政 傅鼎生 教授 |
2.5H |
8 |
22日下午 |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
申汇所 李家麟律师 |
3H |
9 |
23日上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有关问题 |
上海二中院原民一庭庭长 李景华 |
3H |
10 |
23日下午 |
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自我保护 |
翟建所 翟建律师 |
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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