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建设目标。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动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营造高水平法治营商环境,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样本。
为进一步推广和树立律师对服务和保障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典型案例,加强长三角律师合作交流互鉴,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的“五点希望”,反映人民律师在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时代机遇中的担当与作为,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律师业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长三角律师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秀法治案例征集》(以下简称:《优秀法治案例征集》),热诚期待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律师积极参与。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专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长三角跨区域的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竞争与反垄断、行政法、公平性审查、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破产并购与重组、海事海商、医疗卫生与健康、环境与资源、保险、涉外及其他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关领域。
三、案例要求
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审结生效的长三角区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争议解决类案例或非争议解决类案例。(每个案例仅限申报一个专业领域,不得一案多投)
(一)案例类别
1.争议解决类案例。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载明的生效时间为准(文书载明时间早于2020年10月1日,但生效时间在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可附生效证明文件参评);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以事务办结时间为准。
(二)案例标准
1.影响力:在长三角区域或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积极社会效果,引发广泛关注;
2.专业性:律师在案件/项目中展现较高专业水平,对案件/项目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对案例所属专业领域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示范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便于律师同行学习参考并运用,有助于提升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和专业竞争力;
4.新颖性:律师在代理/办理过程中涉及新问题、新矛盾,采用创新性方法、技巧,或反映新型纠纷/项目类型,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或正确运用法理填补法律空白。
四、申报人要求
(一)申报人须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申报人须为本市执业律师(含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且系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若有其他共同申报人,均须为长三角三省一市执业律师(含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且原则上申报人总共不超过3人。所有申报人须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五、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市执业律师(含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请向上海律协进行申报;
(二)评审程序
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联合开展集中评审评议,产生各典型案例名单。名单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正式发布。本次征集活动,将编制《律师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秀法治案例》电子书,且为典型案例颁发证书,依托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平台推介;视案例征集和评选情况,委托专业出版机构将精选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出版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推广活动。
六、材料清单(以律所为单位提交)
(一)申报表(PDF版+WORD版)
1.须申报人签名,律所盖章;
2.若为联合申报,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均须为本市律师,超过3人的应附《委托代理合同》等书面材料(加盖律所公章),明确工作分工、贡献度及申报理由,且每位申报人须在申报表及承诺文件上签名,未签名视为不同意申报。
(二)《分析报告》(PDF版+WORD版)
争议解决类、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为不同格式模板(见附件),须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撰写。
(三)证明材料(PDF版)
1.争议解决类案例(合并PDF提交)
(1)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2)工作成果文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3)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媒体报道、表彰文件等);
(4)曾入选各级律协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佐证材料(如有)。
(注:案件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无需提交)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合并PDF提交)
(1)法律服务合同相关页或项目立项文件、背景说明材料(如交易架构图、合规风险清单);
(2)专业成果资料(如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报告〈突出项目复杂性、法律方案创造性、风险防控效果及商业价值等关键页〉交易合同/制度文本〈创新条款节选);
(3)项目验收文件/客户确认函;
(4)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等;
(5)曾入选各级律协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佐证材料(如有)。
(四)本所《申报案例推荐汇总表》(Excel版+PDF盖章版)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进行脱敏处理,删除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同时尽可能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二)委托方另有保密或脱敏要求的,申报人应确保不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特别说明;
(三)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字数要求,观点明确、论证严谨、逻辑清晰、文笔精练,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借鉴价值。
(注: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不予纳入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八、提交程序
1.律师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给律所。
2.各律所审查推荐。
(1)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律师执业注册地、2020年10月1日至今无处分处罚记录);
(2)申报案例是否符合“三、案例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符合格式规范。
3.以律所为单位,统一将“六、材料清单”审查汇总后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九、责任声明
申报案例应当真实,申报人必须确保享有相关知识产权并符合法定、约定的保密要求,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申报人应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冒用、盗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评资格,收回已发荣誉证书,并在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其他事项
(一)入选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的,申报人应按要求积极参加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协组织举办的巡回培训会,宣讲相应典型案例;
(二)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郝晓雯 联系电话:021-64030000-129
邮箱:haoxiaowen@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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