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考核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无  时间:2012-03-24  作者:无

律师执业考核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律师执业考核委员会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各区县司法局的积极配合下,上海律协顺利完成2010年度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考核工作准备情况

1、考核工作依据

今年是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颁布后,考核工作实施的第一年,考核工作方式方法均发生改变。由上海律协负责对全市律师考评并出具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各区县司法局负责对各律师事务所考评。

2011年4月1日 ,由市司法局主持,召开各区县司法局与上海律协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联席会议,布置本年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会后,市司法局、上海律协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本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通知》,2011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2、考核工作方式

今年考核工作,上海律协首创通过网络考核方式,主要工作均在网上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系统”(下称考核系统)是开展考核的工作平台。这套考核系统供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上海律协共享,打通了市司法局的律管平台和上海律协的东方律师网,两个平台合二为一,总体操作更加简便,流程更加规范。使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上海律协三方面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办公的局面,沟通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提高了考核工作的效率。

同时,根据当前上海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预先考虑了考核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征求市司法局的意见后,专门设计了《律师个人年度考核表》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表》,并请技术公司根据上海律协要求专门设计考核工作软件,并与司法局、技术公司多次召开协调会,反复多次试验软件的操作性与可行性。

二、考核工作中的情况

根据市司法局下发的《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考核工作从 2011年4月1日 6月10日前 完成。4月份由上海律协负责对全市律师考核及对律所出具考核意见。5月份由各区县司法局根据上海律协出具对律所的考核意见进行评定。区县司法局完成考核登记工作,于 2011年6月10日前 ,将本区县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律师事务所送交的材料由区县司法局存档。

同时,根据考核要求,上海律协分别在 5月11日 6月3日 对全市律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截止目前,上海市共有1063家律师事务所参加考核,12242名律师参加考核。

三、考核工作新举措

今年,上海律协除专门设计网上考核平台外,还特地在设计律师年度考核表和律所年度考核表时,增加了一些栏目和字段,以便更多的掌握律师及律所的信息,如增加了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信息数据、奖惩情况、年度总结等。

四、考核后一些具体问题

针对目前仍有部分律师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律师年度考核,考核委初步决定2011年底前对考核情况进行网上公告,一方面可督促未参加考核者尽快办理手续,另一方面表明律师年度考核时间将于 2011年12月31日 正式截止。

 

总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委员会将积极适应行业发展需求,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简化考核流程,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队伍,继续做好2012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