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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新增会计师业务 台律师界质疑被抢饭碗

    日期:2007-12-05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1,274次
    台当局“立法院”上周三读通过“会计师法”修正案,放宽会计师执业范围,未来会计师可担任财会、遗产、税务、专利等相关业务行政诉讼代理人,引发律师界质疑会计师“抢饭碗”,紧急串连跨党派“立委”于4日提出复议,意外点燃会计师与律师“两师之争”。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引发两师之争的“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新增会计师可担任专利代理业务代理人,并可担任财会、清算、遗产、税务、专利等相关业务诉愿或行政诉讼代理人,律师界认为此举已侵犯专利师和律师业务,日前并举行记者会,声明反对会计师扩权。

律师全联会理事长林永发当时表示,国际上没有会计师可执行律师业务前例,这项修法将贻笑国际,将寻求再度修法。然而,依照议事程序,“会计师法”三读通过、“总统”还没公告前不得再提修法。律师界担心夜长梦多,赶在复议时间截止前串连“立委”先行提出复议案。

具律师背景的亲民党“立委”李复甸表示,第三十九条条文内容有扩权之嫌,重提修法议事处理恐来不及,才提出复议案。

但会计师界对律师界强势运作出现不满。台北市会计师公会理事长、亲民党“立委”罗淑蕾表示,会计师公会为修订“会计师法”努力六年之久,为不使复议延宕新法公告,会计师公会同意让步,未来会计师担任行政诉讼代理人范围等于是回到现状。

罗淑蕾指出,律师界质疑会计师扩权,事实上,02年至04年最“高行政法院”税务案件统计,会计师胜诉率85.71%,远高于律师的48%,复议拟限缩会计师的执业范围无异剥夺人民选择权,因为具备税务专业的会计师担任财务相关案件行政诉讼代理人,更能保障当事人权益。

罗淑蕾强调,“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条文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并非会计师公会所提,此案在“立法院”审了六年,也开了上百次协调会、公听会,律师界不提出异议,三读通过后才提复议,实在不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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