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律师被评为“上海市2001-2003年度劳动模范”
日期:2004-05-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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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1日下午,2001-2003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市委党校隆重举行。本市共有四名律师获此殊荣,他们分别是:吕红兵(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协副会长)、张善美(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虹口区)、王晨波(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浦区)、黄亚忠(申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崇明县)。表彰会上,四律师认真听取了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讲话,他们表示一定要发扬光大新时代劳模精神,为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创建新功勋。 感情的天平倾向社会――记国浩律师集团首席执行合伙人 吕红兵 香港,深秋之夜格外璀璨,2003年10月30日,内地与香港全面合作的"CAPE"颁布后,内地和香港两家最大规模、最为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与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当家人双手紧紧握在一起,首份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联营意向协议书在此签署,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国能、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等高官悉数到场,并转达行政长官董建华的贺意,李嘉诚、郭炳江、郭鹤年等知名实业家在现场见证这一切,他们都将赞许的目光投向了37岁的吕红兵--国浩律师集团首席合伙人。 创造中国证券史上诸多第一 吕红兵来自山东,1991年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一次偶然的机会,吕红兵成为一名专职律师,27岁时,他与其他志同道合者一起创办了国浩集团的前身--万国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在中国金融证券领域风起云涌之时,国浩成为响当当的名牌,不仅仅因为它的业务数量和质量在行业中独占鳌头,更主要的是它的职业操守赢得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迄今,吕红兵已先后为150多家企业改制及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提供了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在为上海本地众多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服务过程中,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监管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意见。上海实业、上海电气、上海医药、轻工控股、上海国资公司乃至上海家化、光明乳业、振华港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等在资本市场上的成功运作都凝聚了吕红兵的智慧与汗水。他创造了中国证券史上的诸多第一:第一批中国证券市场资产置换及增发新股国家级试点;第一例国有大型企业收购全流通上市公司;第一例大标的融券纠纷;第一例期货公司机构误导案;第一例大股东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案等。 刚刚结束上海第一家国企、第一家内地零售连锁企业-联华超市在香港成功发行H股工作的吕红兵,又马不停蹄辗转于中美两国之间,为与迪斯尼齐名的环球影城的投融资业务而奔波。 作为目前我国唯一一家经司法部正式批准注册的律师集团,国浩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开设多家分支机构,并都成为当地行业的先导组织,仅上海事务所,连续数年的业务创收总量及综合实力都位于行业名列前茅。根据中国证监会刚刚统计的数据,吕红兵和国浩承担了整个中国IPO(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1/10项目,这又是一个令人称奇的中国之最。 只有团队前行,我们才有自身发展 吕红兵常说:"自己只不过比别人多走了半步,本身也还有许多许多不足,所有工作都是大家一起做出来的。"的确,在吕红兵的带领下,国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已聚集了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成为我国最大规模、最具影响的证券金融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近年来,国浩又向基建、房地产、涉外投融资等领域扩展渗透,吕红兵的目标是,把国浩打造成一支足以在WTO之后,中国律师界堪与世界著名律师机构相抗衡的专业团队。 吕红兵的忧虑与设想是对的,中国加入WTO之后,法律服务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国内的律师事务所大多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往往凭籍若干律师的"个人魅力"来拓展业务,这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很不协调。吕红兵正是敏锐地认识道了这一点,加快了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对团队精神的铸造。 在国浩上海的办公室中,40多名律师平均年龄只有28岁,虽然学历较高,但普遍社会经验不足,对一些问题上的想法也不太全面,吕红兵感到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放手让他们摔打锤炼,才能使之 更快地脱颖而出。事务所定期邀请社会各界专业人士为大家讲解最新的前沿知识,定期进行拓展性训练、职业精神修炼等各种培训,并每年至少送派1-2名年轻律师公派去海外留学,使他们尽快成才。 律师的个体性很强,在律师业常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一说,但吕红兵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只有当家人放得开,盘子才能做得大,这才是良性循环,否则小家子气,谈何事业。 记得刘维律师刚进事务所时,可谓是"一窍不通",几乎是吕红兵手把手地教他、带他。如今刘维也已成为一名证券金融业务出色的佼佼者,荣膺"上海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担任了市律协的金融政券委员会副主任。还有管建军律师,吕红兵正是看到他身上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如今,他也被评为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党员,并担任了上海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在吕红兵和刘维、管建军等的影响感召下,事务所建设因此蒸蒸日上,连续两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责任天下,是一名律师的基本素质 吕红兵常说:"一名好律师就是一名好的社会工作者。"此言极是。律师的每天的接触对象都是社会最活跃的细胞,一旦处理失当,就会诱发多种不利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因素。 在本届市律师协会换届改选中,吕红兵被推选为副会长,并兼任新闻发言人、规划与规则委员会主任、外事委员会主任、文体委员会主任。在自身繁重的事务所工作同时,他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律协这一行业的律协组织中去。眼下,他和他的同事们最为迫切的就是抓好两件事:一是让律师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社会工作;二是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司法部和司法局的要求,抓好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并尽快使律师行业成为上海市文明服务窗口行业。 针对前一时期动拆迁矛盾较为突出这一严峻的情况,在市委、市府领导的亲自领导下、上海律协在市司法局的直接支持下,上海律协在全国首推律师专项维权法律服务计划,并组建了律师志愿团。当吕红兵面对众多海内外媒体发布这一新闻时,他也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首先必须身体力行。 吕红兵的专业是金融证券,这丝毫不影响他仍然以高度热情和责任感投身到各种法律援助行动中去。他是市信访办特约接待员,时间再紧、业务再忙,他都会按期前来,接待各类当事人的上访,力争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他的示范下,国浩律师集团的每一位律师都有"一本帐",详细记载并考核自己每个年度的法律援助行动。 在轰动一时的上海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案发生后,吕红兵毫不避讳别人说的"大律师也想炒作"之类冷言冷语,义务担任了受害人的律师,赢得了当事双方的尊重,使这场风波得以平息。 由于律师和律师行业的特殊性,行业管理的确是件棘手之事。律协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力求首先在规则制度建设上有所突破,吕红兵配合朱洪超会长,主持制订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上海市律师执业规范》以及有关"执业不正当竞争"、"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执业纠纷调解"、"律师计时收费指引"等一批自律规则,他们的目标是通过2-3年的努力,使上海律师界率先成为全国同业的最为规范的行业。 吕红兵经常将自己许多办案思考,著书立说,他说得很坦率,"写书出名的时代已经过去,我所做的,只是将我所领悟的,我所经历的写出来,供同行和后来者参考,以免大家重复走弯路。"近三年里,他独立撰写或主编的专业论著近七部之多,并有若干专业论文发表,屡获殊奖,不仅在法律界,在经济界、学术界也引起了广州关注。 吕红兵是静安区政协委员,他积极为静安区的建设与发展进言献策,多次被评为"静安区双高活动积极分子",他还是市青联常委兼法律顾问,为营造上海青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奔走呼唤。 今年起,他又成为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专职委员,是13名专职委员中四名律师之一,同时也是来自于北京以外的唯一一名律师委员。作为中国证券市场发行上市中最重要的角色,发审委肩负着《证券法》赋予的核准企业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职责,身为其中一名成员,吕红兵在深感这一地位是如此神圣的同时,更是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次审核工作。每周他都会“打飞的”两次以上来往于京沪之间,自己的业务放弃了许多,但证监会的工作一点也不耽误,而且律协工作也从未受到影响。 对于吕红兵来说,唯一遗憾的是他对家庭关爱得太少,孩子体弱多病,他无法照顾,在外企担任首席代表的妻子只能暂时搁下事业,在家做一名全职太太。 人,总是有感情的,当他将感情的天平更多地倾向国家、社会、他人时,那么,这个人就值得我们大家为之呕歌。 吕红兵就是这样一个人。 女律师的美丽心灵――张善美律师先进事迹 张善美律师现任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是一名优秀的中共党员,职业道德标兵,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女律师,虹口区第六届党代会代表,虹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她十余年如一日,爱岗敬业,求真,求善,求美,以其坚毅的探索精神,求实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业绩,荣获“上海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称号、被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司法局聘任为“上海市律师志愿团”成员、评为上海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获“虹口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被虹口区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荣获2001―2003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她带领的律师事务所成为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和虹口区文明单位。 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 十余年来,她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坚定,党性强,对律师事业保持着高度的热诚和责任感。 有人说,“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律师事务所不是慈善机构”。张善美律师却坚信一个理念: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承载着崇高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1994年10月建所之初,她就向上级党委郑重提出建立联合党支部的申请。她始终把支部建设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在事务所一切工作的首位,从组织上保障事务所所的政治优势,在事务所提倡“一个党员一面棋”,确保党在事务所的政治领导地位。 十余年风风雨雨,她顶着改革创新的种种压力和新旧观念的冲撞,带领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员工,坚持以维护法律尊严、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发展为使命,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从办好每一件案子,为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委托事项,完成政府交给的每一项任务,为社区建设所做的点点滴滴着手,以超凡的毅力,坚忍不拔地探索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战略和方向,勤奋务实地探索建设一家具有“天一”品牌特色的成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实实在在地展现新时代中国女律师的美丽心灵和动人风采! 勤学好思的创新精神 勤学好思是张善美律师的一大特征。她常常告诫周围同事:“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是有能力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更好。”她如饥似渴地选读了100多本政治、经济、法律等专业书籍,紧密联系实际,研究撰写了《中国律师业发展战略研究》等多篇优秀论文。 尽管业务和管理工作繁重,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挑战,张善美律师刻苦攻读,先后完成国际经济研究生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的学习。 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变革,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向天一律师事务所提出了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探索和改革的新问题、新课题。如何落实精神文明和事务所业务拓展同步发展?如何解决改革创新过程中新旧体制、新旧理念的冲突?如何成功地建设和管理一家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如何创立“天一”品牌?…… 张善美律师始终在不断地思考、探索。针对律师事务所运作中的体制与机制性障碍,张善美律师提出事务所体制与机制的改革思路和方案,并由她亲自领衔,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编制并实施《上海是天一律师事务所五年(2000年―2004)年发展规划纲要》和《青年律师助理培训纲要》,推行合伙人分工责任制、员工业绩考核激励机制和团队合力工作机制,带领全所员工以强烈的使命感和事业心,不断挑战自我,年年创造新业绩。 在张善美律师的带领下,天一律师事务所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连续多年在虹口区排名前3位,在本市552家律师事务所中人均创收排名36位,综合评定前60位,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虹口区文明单位”。 不辱使命的尽职工作 张善美律师自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以来,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出色地完成多项难度高,影响大的案件。 2001年6月15日虹口区政府决定动迁昆山花园路服装集市。108个个体摊位业主从6月14日晚开始聚集虹口区政府门口,情绪激烈,要求区长会见。张善美律师以律师志愿团成员的身份,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同上访代表的对话。在对话过程中她依据法律和事实,有理、有据地分析说理,成功地平息了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当时“上海五国”会议期间的社会安定。 2003年12月8日下午4时半,虹口区司法局长通知张善美律师参加紧急会议,研究“12.3”上海怡泉浴室锅炉爆炸事故的善后处理事宜。接受任务后,张善美律师立即成立了以党员骨干为主要成员的“12.3”事故处理专案小组,连夜查看相关资料,研究法条,讨论案情,严密布置相关的工作进度和要求。整整100天,张善美律师带领专案组成员奔波于看守所、区政府、街道、医院、受害人家中,废寝忘食,日以继夜地工作,出色完成了全部善后处理事务,避免了突发伤害事故可能导致的社会不安定,没有发生一起上访。律师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依法维权的人性化工作得了每一位受害者家庭和所属两个街道组织的高度赞扬。 在处理由动迁引发的矛盾冲突事件过程中,张善美律师发现,动迁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极矛盾的统一,多方利益的均衡,具有高度法治性和政策性,关乎社会稳定,政府形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全局性工作。她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组织班子对虹口区、上海市乃至全国的动拆迁现状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今年2月份虹口区第13届2次人代会上,以人民代表的身份递交了题为《保障虹口依法动迁,维护稳定的实施方案》的提案,经人大会议审议被列为一号议案。当前正在深化调查研究,编制操作方案,以求落实市委书记陈良宇关于动拆迁工作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控化结合”的12字方针。 张善美律师身体力行,把维护政府的形象,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合法的权益作为律师的天职。她一次又一次用实践证明,律师在社会事务中有效的政治和法律的综合作用。 默默无悔的无私奉献 投身于社会、投身于社区共建,提供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和义务法律咨询都是张善美律师常年坚持不懈的工作内容之一。 早在1990年初,张善美律师就率先提出律师事务所要和群众基层单位共建文明。历年来张善美律师向河南李富保烈士的妻儿提供法律援助,落实烈士称号追认和遗孀补助,曾引起媒体的强烈反响;她向普陀区70多岁赵妈妈、提兰街道80岁杨老太等提供法律援助,解决老人赡养纠纷;资助赡养杨浦区殷行街道2名孤老;出资上万元帮助提篮街道晋阳居委设立法制教育宣传栏和少数民族活动基金。此类事迹年年都有,从不间断。 1994年天一所建所后就和提篮街道晋阳居委结成社区文明共建单位。为社区老百姓进行普法宣传和义务咨询。因为办公场地变更,天一所从提篮桥地区搬迁至乍浦地区。搬迁那天,街道书记、主任亲自送别,依依不舍地拉着张善美律师的手说:“离开以后一定不要忘记我们街道啊!”张善美律师当即表示,会一如既往地支持街道工作。她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和晋阳街道保持了近10年的社区共建工作关系。连续多年,与晋阳街道订立帮困结对协议,向困难家庭提供帮困助学经费。 张善美律师每年要到虹口区信访办公室接待,处理群众上访工作好几次。退休工人黄理成、方士英夫妇因家庭内部矛盾,曾上访33次,历经2年均不得妥善解决。张善美律师为此奔波在街道、老人家中,老人子女单位之间,耐心细致地疏导,最终圆满平息矛盾,两位老人特意送来锦旗,表达感激心情。年近80岁的杜霞美老人近两年曾多次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访,请求解决由于家庭原因造成老人居住和正常生活遭受侵扰的问题。在广中街道的一位信访群众的介绍下,杜老太来找张善美律师。张善美律师安排人员于今年3月至今,先后多次与虹口区人大、法院、区公安局、广中街道办事处、广中警署就如何帮助杜老太解决实际困难进行磋商。在张善美律师的努力下,现在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张善美律师就是这样以她的求真、求善、求美、正义、热情、执着、坚毅和无私奉献精神,感召着志同道合的优秀人才,恪尽职守,履行律师义务,维护政府的形象,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合法的权益,推进中国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展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女律师的美丽心灵和独特的人格魅力。 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 王晨波同志先进事迹 王晨波,男,1963年11月出生,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协杨浦区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上海市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杨浦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曾任政协杨浦区第十届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晨波律师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后,即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民、刑事案件数百起。对律师事业的执着使王晨波坚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同时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热心公益,用自己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政府依法治区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尊重法律事实,坚持依法办事 十余年来,王晨波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职业操守,尊重法律事实,坚持依法办事。他曾代理某房地产公司的涉及30余户业主的群体性矛盾案件,由于该房产商在向业主交房后未能及时办理出小产证,导致30余户业主先后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高额赔偿,有的业主还到政府部门不断上访,一时间矛盾冲突严重,并影响到地区稳定。王晨波发现,该案中虽然房产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上有延误,但业主的实际居住权利并未受到影响,只要处理方法得当,该矛盾可以得到妥善解决。在接受开发商委托后,王晨波用事实说话,先后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使双方的意见渐趋一致,并促成开发商同意以大局为重,对小区业主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协助法院最终化解了原本异常激烈的矛盾。 二、主动参政议政,热心公益事业 王晨波律师在担任区政协常委期间,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向政府提出了许多有开拓性的建议。例如他发现目前大量由政府主导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虽然在工程建设中已经开始实施招投标制度,但现实中依然存在不少因设计不当或失误而导致的缺陷,从而留下了很多后遗症,针对这种现象,王晨波在区政协十届全会期间,向区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引入竞争机制,在政府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阶段,也采用招投标制度的提案,该提案建议将政府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纳入法制轨道,真正最大限度地保证有限的项目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得到了区有关部门的重视。王晨波律师在积极参政议政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当他听说控江街道在开展为地区特困家庭寻找资助人的活动时,立刻毫不犹豫地慷慨解囊,出资数千元捐助了地区特困家庭的子女学费。 三、推动依法治区,维护社会稳定 2001年,王晨波律师就担任了街道法律顾问。在此期间,街道、镇政府在参与经济活动中由于管理不当,出现了大量债务,给国家经济带来了损失,并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王晨波遂提出了包括企业改制、出售、债务重组等一系列措施的处置方案,并与债权人、银行等各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先后通过协商、诉讼、和解等方法将有关案件在短时间内一一处理完毕,并从法治政府的角度提出了政府应彻底退出此类经济活动的建议。在任顾问期间王晨波还放弃了大量休息时间,主动参与信访接待,并与政府有关人员商讨对策,协助化解地区居民之间发生的多起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 2003年5月,王晨波律师因各方面表现突出,被聘为杨浦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作了大量的工作。他代表法律顾问团向区政府出具的第一份法律意见书中,充分分析阐述了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为区政府依法对个别违纪工作人员管理、处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建议。之后,王晨波律师还根据政府的委托,对有关房地产开发中涉及政府职能的部分及政府处理有关经济合同时的缺陷提出了法律意见,有效维护了区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了法律风险。 随着市政建设、旧区改造力度的加大,由动拆迁引起的矛盾呈复杂、上升趋势,为此,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志愿团”,王晨波积极参与,报名成为首批志愿者。虽然原本工作就十分繁忙,但王晨波依然非常重视这项志愿工作,他放弃了大量的休息时间,接待了很多被拆迁人的来访,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为缓解、化解这些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四、遵守职业道德,捍卫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与职业道德的关系,是每个律师都要面对的。在王晨波从事律师职业的18年中,始终坚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从未有过“金钱至上”的念头,十分妥善地处理了经济利益与职业道德的关系。由王晨波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公司,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自身经营不善出现巨额亏损,为摆脱困境,公司管理层试图以欺诈方式从银行处获得贷款,并恶意拖欠其他客户的货款。公司为此还拟订了一套方案,拿出数10万元的高价要求王晨波律师按照该方案起草有关的合同、文件等,面对利益的诱惑与律师职业道德的冲突,王晨波毅然选择了后者,不仅拒绝了这一高额业务,而且果断辞去了该公司法律顾问的职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又如,上海市航天局担负着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运载火箭的部分制造任务,为保证研制开发任务的完成,该局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重组,但一家在本市颇有知名度的企业却为了自身利益占用了航天局数千平方米的房屋,并与航天局下属的一家企业打了一场久拖不决的房屋租赁纠纷官司,直接影响了航天研发任务。王晨波律师接受航天局下属企业的委托后,仔细研究有关案件材料,并先后多次深入现场,逐一分析对方当事人提出的种种理由。为了争取时间尽快解决此案,他提出了和解的方案,在得到航天局领导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谈判,通过努力,终于在2个月内解决了这起拖了近3年的案件。如果采取诉讼解决,王晨波律师将可以获得更多的律师费,但以委托人的利益和大局利益为重的理念,让王晨波没有丝毫犹豫,选择了和解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 2003年12月 勇 于 拼 搏 锻 铸 非 凡 ---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劳模黄亚忠的先进事迹 在海岛的律师队伍中活跃着这么一位律师,他年轻而富有朝气,宁静而又淡泊,十几年来,他始终如一,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崇明的经济和法制建设,满腔热情地为岛内外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就是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亚忠律师。 扎根海岛,默默奉献,努力实践人生价值 20年前,黄亚忠同志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因品学兼优留校任教。没有多久,时任教研室负责人的他已有多部论著,论文出版发表,教学、科研成果累累。然而,黄亚中同志却积极响应市政府鼓励市区干部支持郊区建设的号召和崇明县司法局的盛情邀请,毅然放弃学校的优厚待遇,从市区来到崇明从事律师工作。消息传出,师长,同学都劝他:“人往高处走”,崇明条件太差,将来会后悔的。院系领导更是以职称,住房等条件再三挽留。但他却坚定而又自信地说:我是国家和人民培养的,现在崇明人民需要我,我没有理由拒绝;海岛条件虽然艰苦,但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人,更能实践人生价值,同时也可为国家和人民,为自己的家乡作更多的贡献。 从那以后,黄亚忠同志扎根海岛,默默奉献,多次婉拒市区和境外法律机构的优厚待遇,在崇明岛实践着他的人生价值。黄亚忠同志的父母均年逾古稀,繁忙的工作使他很少能照顾年老体弱的父母.2002年5月,老母亲不慎骨折,他把母亲送往医院后顾不上等待检查完毕,便要匆匆告辞出差.上级领导知道后建议另派律师出差,但他认为自己熟悉案情,事关崇明发展大事他非去不可。周围的人不理解,但老母亲却理解儿子的心思,含着泪说:“让他走吧,他不是为了照顾父母而调来崇明,他是为了建设记家乡而调回来的。” 几位曾在美国一起进修的同学在市区筹建律师事务所,看好他在上海律师界的威望和多年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邀请他出任首席合伙人,并许以优厚待遇,被他婉言谢绝。有位曾推荐他赴新加坡的朋友颇为不解,去年国庆节来崇明,惋惜地问他为何不愿离开海岛。他坦言:我是怀着为崇明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服务而来的。崇明经济目前相对比较落后,条件比较艰苦,正因为如此,更需要我们去奉献。当崇明发展进程中最需要的时候,面对曾给我诸多鼓励和荣誉的人民,能忍心半途而废做一名海岛建设的逃兵吗? 勤勉尽职、发挥专长,为崇明发展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黄亚忠同志是崇明地区目前唯一有法学硕士学位的高级律师。他熟谙法律,精通法理,政策水平高,辩析能力强,担任县政府机关,工业园区,金融保险,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了一大批涉及崇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法律事务。他接受县政府的指派在亚通公司股权纠纷中,连续三个月平均每天睡眠不足5小时,一周最多赴北京三次,一天最多去市区三次;以他为首席谈判代表,最终为崇明国资办成功收回人民币1亿多元的股权,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为崇明供销社巨额金融担保案,经过二审九次开庭,最终转败为胜,避免经济损失人民币1.2亿元;在华源、上船、上实集团等开发崇明重大项目中,他代表县政府参与谈判,起草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他担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志愿律师,率先以律师身份参加县长周四接待日,参与大量群体性矛盾的调处,协助领导为政府依法行政、为人民排忧解难,当好法律参谋。 2001年初,县商业公司被吉林伊通法院违法查封100多万元职工安置款,公司面临困境。黄亚忠同志当夜组织律师分析案情,并通宵赶写紧急呼吁函,四赴东北出庭和交涉。一审法院错误判决县商业公司败诉。2002年1月,他又不顾牙周炎和高热在身,冒着零下20度严寒,带病赴东北出庭。以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和严谨的法理,终于通过二审获得胜诉,职工安置款失而复得,不仅使商业公司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去年上半年,广东、北京等地发生“非典”疫情,黄亚忠同志一方面在《崇明报》等媒体及时撰写抗击“非典”法制文章,带领律师积极投身抗击非典战役;另一种,不顾“非典”肆虐,赴广州、深圳等地为亚通公司涉案标的人民币4000余万元的股权纠纷案调查取证、出庭诉讼,经过他的悉心研究和努力工作,深圳中院一审判决亚通公司胜诉。 扶弱济危、匡扶正义,满腔热情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黄亚忠同志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关心下岗工人、贫困农民等弱势群体。为了保证律师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方向,他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律师法律援助规范。2001年以来,他领导全所不计报酬,无偿为下岗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法律援助56件。为了回报社会,他带领青年律师组建了全市首家青年律师志愿团,以多种形式,不定期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去年冬天,他和青年律师志愿团的律师凌晨4点出发,远赴崇明最东端的陈家镇,利用农村集贸早市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他带领律师与港沿镇农民老党员陈文章结成扶贫帮困对子,经常捐款捐物送温暖。他资助刑满释放后的当事人施某人民币1000元,帮助施某回归社会寻找正当职业。他代理的残疾人茅某民事纠纷案,不仅免收律师费,还自贴交通、住宿费调查取证,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今年8月,一位丧偶后再婚的农村妇女因无力养育两个孩子而求助律师,由于提出增加扶养费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黄亚忠同志除了义务提供咨询,还亲自上门看望,并捐助人民币1000元解决了孩子的学习费用。近三年来,他为社会各界免收律师费人民币16余万元。 黄亚忠同志身为县人大代表,他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在县人大实施依法治县、依法行使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中发挥法律专家的积极作用。他廉洁自律,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2002年7月,一位自称“港商”的人慕名请他办事,并愿以律师费名义支付人民币10万元报酬,但他不为金钱所动,发现其企图贿赂律师伪造证据干扰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时,义正词严予以拒绝和批评。他担任县法制宣讲团成员,义务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镇机关公务员、工人、农民宣传法律知识2万多人次。在《崇明报》主持申江律师特约咨询栏目,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一路拼搏,一路辉煌,黄亚忠同志在律师行业锻铸着非凡的业绩。多年来,他为崇明经济和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曾先后获得上海市劳动模范、律师标兵等25项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申江律师事务所也多次荣获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县级及市农口系统文明窗口、县委“四好”党支部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