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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关于征集“证券市场委托理财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启事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08-02    阅读:2,665次
各律师事务所并各位律师: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已由中国证监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仍在讨论阶段。鉴于中国证券市场较为年轻,委托理财作为新兴商事行为,研究探讨如何从制度上、规则上防范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风险的发生同样已成当务之急。 为此,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证券报社和上海仲裁委员会拟联合举办“证券市场委托理财法律问题研讨会”,主要针对目前证券市场广泛存在争议的委托理财相关法律问题及纠纷解决机制展开探讨。 现向研究会委员及其他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届时将择优编辑论文集。 一、关于论文主题 综合参考问题 1、当前委托理财纠纷的现状、产生原因、种类及其特征,如何解决各类纠纷。 2、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之我见 3、我国现阶段仲裁解决委托理财纠纷的优势及其可行性 4、关注委托理财中的经济犯罪 5、是民事纠纷还是经济犯罪? 6、从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事前” 监管制度/体系。 7、综合解决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风险的立法建议 券商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风险防范 1、如何防范券商在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 2、券商的三重责任及其风险防范(券商作为委托人、受托人、第三方监管人) 3、券商如何防范在集合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中的风险 4、监管协议的效力,监管人的义务与责任 委托理财合同性质和受托人资格 1、证券市场的委托理财业务是否需要对受托人的资质作出限制? 2、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无“资质”证券公司等受托理财的功过评说,起 作为受托人的法律地位 3、委托理财是否属于特许经验范围?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于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授予客户资产管理资格,其“特许资格”的行业性规定是否适用 于市场其他商业主体? 4、如何界定民间(个人)委托理财的合同性质以及纠纷处理? 5、保底条款是合同性质的延伸? 6、券商以“委托购买国债”为名为他人融资的行为,是超越代理权的违约行 为,还是挪用他用的侵权行为?或是两者的竞合?如何处理该类纠纷? 7、从×××案例谈此类纠纷的解决方法。 二、关于论文要求 1、论文主题可围绕以上题目展开但不限于此。 2、字数4000字以上 3、论文征集截止日期为2004年8月16日,请于此前将论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至: zhuangy@lawyers.org.cn 联系人:庄燕 联系电话:64645840 上海市律师协会 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 二00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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