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人性化管理提高改造质量―――访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许以穆
日期:2002-11-0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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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 福建省监狱系统推行对罪犯人性化管理的举措,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许以穆。
推行人性化管理,使监狱管理更加文明,让罪犯在相对宽松的环境里改造
许以穆说,推行人性化管理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这是更好地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的需要。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是监狱工作的根本宗旨。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改造罪犯走法制化、科学化、人性化之路,是时代进步、法制进步的表现。对罪犯实行人性化管理,是监狱更好地完成惩罚、改造罪犯任务的必然趋势,我们应该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其次,新的历史时期,监狱的条件、监狱警察的素质较之过去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实行人性化管理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第三,推行人性化管理,是维护监所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实行人性化管理,使监狱的管理更加文明,罪犯在相对宽松的环境里改造,可以更好地避免因心理压抑等因素而导致的矛盾激化,从而有效防止监内再犯罪案件的发生。
了解、理解、关心、教育、改造,这是对罪犯实行人性化管理的五个要件
许以穆认为,对罪犯实行人性化管理,体现在监管、教育、改造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五点:第一,要了解罪犯。教育改造罪犯,基本前提是要摸透罪犯的情况。
体现管理的人性化首先要做到了解罪犯,只有更多地了解和掌握每个罪犯的个人、家庭、社会关系,包括个人的成长史、犯罪史、思想动态、行为习惯等,监狱警察才能根据罪犯的情况和个性差异,有的放矢地做好管理和教育工作。第二,要教育罪犯。教育是改造罪犯最为基本的手段,一个罪犯服刑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教育至关重要。监狱民警要主动接触、接近罪犯,靠近罪犯开展灵活的、具有感情味、时代感和趣味性的教育,使罪犯能够接受。还要丰富监狱的文化生活,营造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氛围,起到陶冶罪犯情操和稳定罪犯情绪的良好作用。第三,要理解罪犯。罪犯因犯罪受到法律的惩处,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原来的生存环境,精神肯定受到打击,容易产生心态变异,产生与常人不一样的种种心理障碍与思想、言行乖张的现象,我们不能把这些现象都简单地看成抗改行为。而是要把他们当成特殊的病人,理解他们,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化解工作。第四,要关心罪犯。罪犯是人,是犯了罪的公民,而且相当部分罪犯还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他们与常人一样有各种基本需求,我们应当对他们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关心。第五,要改造罪犯。绝大多数罪犯是愿意改造和可以改造好的。把他们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守法的公民是监狱工作的根本目的,我们要有信心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心理医生、亲情电话、职业教育、配偶同居,这是监狱里的人情味
许以穆说,实际上,近年来监狱系统一直在做这项工作,就福建省监狱系统而言,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我们大力改善了罪犯居住和生活条件,现在每个监狱都有比较齐全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改进了罪犯教育的方法,普遍实行罪犯思想转化承包责任制,并在监狱配备了心理医生,对有心理障碍的罪犯进行心理矫治;所有监所普遍开通了亲情电话,罪犯每周可与家人通一次电话;开辟了亲情会见场所,表现好的罪犯每月可与配偶同居24小时;开办了罪犯职业教育学校,对将要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为期半年的职业技术培训,使他们回归社会后有一技之长;把夫妻“双服刑”的子女送到社会慈善部门“善恩园”接受教育,并提供资助等。这些人性化管理措施,既丰富了监狱对罪犯管理教育的手段,提高了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也充分展示了中国监狱的文明与人道,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