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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自行组织培训讲座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4-10-29    阅读:3,435次

    时间:11月6日 9:00-11:30

  讲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主讲人:朱树英主任(主讲一个半小时,讨论交流一个小时)

讲座地点:上海市司法局22楼会议室

本次讲座对拓展业务、提高律师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建纬所欢迎所外律师参加,参加者由律师学院盖市区培训章。

  200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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