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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浪潮中的律界行者

杨良骐律师访谈摘要

2025年第02期    阅读 11 次

采访时间: 2018年7月17日

受访人: 杨良骐

采访人: 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多年未见,杨律师风采依旧!早在1981年底,我与杨律师一同参加了市司法局面向社会组织的招录考试,并顺利通过,随后分别从不同单位调入市司法局工作,其中的故事可谓说来话长!

记得上次与杨律师同框,还是在20世纪80年代在福建厦门集美参加华东律师业务交流片会时的合影。照片中,我俩身高悬殊,令人印象深刻。那时,律师协会经常组织类似的交流活动,同行之间也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杨良骐:我从1982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已逾36年,跟何后副会长一起参加过几次行业内会议,如厦门、青岛等。

我学的是建筑材料专科,与建筑材料水泥和玻璃打交道,毕业后,按照国家统一分配政策,原本要被分配到外地工作。1968年我毕业时,正好有个机会,上海杨浦区的玻璃机械厂到学校里招一批人进厂当工人,我运气好留了下来,没有去上山下乡。我在厂里做了近10年车床工,1978年调到教育科做厂校老师。我有个亲戚,认识时任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的李树棠,知道了当时正处于初创时期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正准备招收一批年轻人,我很想去试试。当时我在厂校里教的是初中数学,可我一直都很喜欢看办案的故事,对有关古代判案、现代公检法等工作很有兴趣。听说我有调动的想法,科长、厂长硬要留我,不让我走。一位老领导劝我要想清楚干这个工作风险蛮大的。家里人也不支持,老一辈人觉得要去做律师太危险了,很有顾虑。但这项工作我很喜欢,我还是坚持要去。

1981年底,我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考试,等待了近半年的时间,在1982年5月正式调动。我先到福州路209号高级法院内的司法局报到,再去中山南二路的03招待所,律师协会秘书长王文正找我谈话,后把我分配在第一法律顾问处工作。一处书记是戴汉民,主任是张中。律师有周祥书、王珉、郑学诚等,与我年龄相仿的有项黎、宋小红等,律师不多。我刚去的时候,最早跟随郑学诚老师,有时也做其他几位律师的助手。

当时“文革”结束后落实政策的案件比较集中,由于我是在一处及稍后的侨务事务所工作,周边相关业务较多,因此有机会接触到一些原来上海大资本家房产、继承财产处理方面的落政案件、大家族的遗产官司。记得有个当事人是无锡人,发还了600万元,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我参与办理了一件代理荣毅仁家族在海外的后人到上海补领定息的案件,经过反复交涉,终于拿到了近40万元人民币。我还代理了大中华橡胶厂老板家族有关的纠纷、原吴江路天乐坊林老板家族遗产争夺案等。这类案件一般一审在中级法院,第二审到高级法院。

我于1982年进入第一法律顾问处,并从那里工作至1984年。1985年,我被调往由市律师协会涉外组组建的第三律师事务所,参与筹建工作。事务所的成员主要来自涉外组,同时从一所抽调了我,从二所抽调了吕国耀等人。三所一开始是在延安饭店旁办公,后搬到新闸路,对外挂三块牌子: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侨务律师事务所、海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直到现在还在原处,尽管后来改了所名。三所最初的负责人是戴汉民,后来是陈泽政、毛柏根。事务所里面有分工,庄胤生主要办海事,王一鸣办侨务,陈瑞谟、姚泠办对外经济等。我跟王一鸣搭档时间长一点,还给居同匮、姚泠等老律师打过下手。除了处理落政、遗产纠纷外,就是从事刚刚开始发展的企业法律顾问业务,主要侧重于做外资企业有关业务。那个时候中外合资企业刚刚开始,对外谈判比较集中,如波特曼、花园饭店、希尔顿、贵都等一批大型酒店的合作项目谈判,我都有参与,给陈瑞谟、居同匮、杨志鳌几位当助手。后来,我担任法律顾问的三资企业近20家,在全上海名列前茅,其中银行业务也不少,中国银行、香港恒生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等,主要是参与谈判,筹办公司。后来我也代理过好几个国际商事纠纷的仲裁案件。

当年在本市组织的一次律师业务考试中,老律师可以开卷考,我取得了闭卷考的第二名。1987年,被市律师协会评为“上海市优秀法律顾问”。1988年,我被评为二级律师。

1989年,我被派去香港担任客座律师一年,工作受到业界好评。那是洛杉矶的鲍尔律师(犹太人)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在香港的办事处,该处侧重于中国法律。当时形势严峻,外商撤资,在律师业务方面学到的东西很有限,但也有收获,让我开了眼界。时任上海市长的朱镕基于1990年去香港招商,在很大的一次酒会上,我把鲍尔律师介绍给朱镕基,彼此握了手。也是在这次酒会上,朱镕基市长力邀刚移民不久的陈燮阳回上海担任指挥,后来陈燮阳回到了上海交响乐团。

1992年,浦东新区刚成立不久,面临大开发,需要引进外资,配套法律,但缺少涉外法律服务,于是我与毛柏根、刘大力三人一起去组建浦东律师事务所。在友谊会堂召开成立大会时,司法部部长蔡诚也亲自参加了,场面很大。

20世纪80年代之前,对外经济主要是中外合作、中外合资,酒店大部分是合资15年或20年等,土地不是批租的,到期后所有地上建筑归中方所有。这种形式到90年代就变了,开始搞土地批租,先批租后开发,吸引了香港、台湾大型房地产集团前来参与,如九龙仓、国泰、汤臣等。90年代初汤臣一进上海,我就担任其法律顾问。汤臣的大楼造好后,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就搬了过去,500平方米的办公房租用至今。上海电影制片厂引进加拿大IMAX全幕电影系统的谈判等都是我主办的。我大多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如九龙仓、丽新集团、嘉华等在淮海中路时代广场、香港广场、衡山路41号的业务。1994年、1995年时代理台湾客户去大连,就胜利广场项目进行谈判,1997年竣工,我前往参加了落成典礼。

我曾代理一英国制造商参与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外方按照合同定做完的生产设备被天津的一个上市公司拒绝收货,于是外方提请仲裁,最后总算仲裁下来,对方要赔150多万英镑。我方到法院申请执行时,对方提出异议,依据两条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结果在天津中级法院拖了三年。对此,我锲而不舍,不断给有关部门写信反映,还寄给纪委、商务部等,反映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后来还是商务部发函天津市商委出面,前往督促。拖了好长时间,还是没有解决,我方只得上告于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终于批准执行原裁决。

    还有一个类似案件,当事人也是一家英国公司,注册在香港。该公司生产钢铁夹棍,等到交货的时候,经济形势有变,合同对方不需要这个设备了,于是就挑毛病,说产品里面有气孔等问题,我以前读过机械专业、金属工艺的课程,知道铸造出来的产品一定会有小的斑驳等瑕疵,不可能是100%无瑕疵的。但合同条文上却写明不能有任何损耗,这样一来,对方要求退货。由于合同上的瑕疵,我方提请上海仲裁,此案的解决也是历经曲折,一言难尽。   

在2000年左右,我代理华侨银行欲收回某花园洋房,业主是新加坡华侨银行老行长,房产在解放之前就是他的财产,解放以后当公房处理,住了“72家房客”。时任市委书记的吴邦国访问新加坡时,了解了这件事情,回来后将落实政策、发回产权等要求批给了房地局。华侨银行拿出300万元用于众多房客的动迁,主楼动迁基本完毕后,院内还有一家研究所不肯搬走。我向老领导求助,市政府督察办出面,才同意腾退房屋,搬迁到青浦区。虽然旧房基地如废墟一般,但该房产总算得以完整地物归原主。当时业主曾一度想以时价200万美元挂牌出售,有港台客户嫌其太破未买,后来业主不想卖了,花300万元左右进行装修,这幢房子现在估计可卖几亿元。

    我还陪同拥有全台湾最多房产的宏泰集团一起到青岛,准备在老人海搞一个很大的项目,谈判好多时间。客户过于拘泥细碎小节,最后没有成功。

我平时喜欢写些办案体会类文章,如被看中,就会去参加相应的交流活动。刚才提到的厦门会议,就是华东律师业务交流会。

经蒋鸿礼律师介绍,我加入了民建,后作为浦东界别,当选为市人大代表,1993年到1996年下半年,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任职三年多,主要是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方面。这在当时属于上海专职律师参政议政进入高层的第一人,影响很大。1996年《律师法》出来后,对专职律师任职限制有了明文规定。如律师代理当事人到法院参加案件审理,而该律师又是人大法制委成员,理应代表人大监督法院工作,确实存在利益冲突。于是组织部长姜斯宪专门找我谈话,让我在专职常委、政法机关其他部门任职和专职律师间作一选择,最终我还是决定继续做律师。结果我的辞职声明还按程序登了报。

转眼间近四十年过去了,现在我的退休生活非常平静,在事务所里担任名誉合伙人,现在的负责人对我们老律师也很关照。案子基本上都退掉了,只办些少数以前客户或熟人托付来的案件,为他们提供些咨询意见。偶尔有事去事务所走走。我曾提议对照女律师联谊会、青年律师联谊会,设立老律师协会。因为老律师在律师行业工作时间特别长,交的会费也更多,应该得到更多律师协会的关照。每个单位都有退管会,我们律师协会却没有。尹燕德律师担任浦东律工委负责人时,曾组织过一些老律师的活动,如重阳节、周边一日游等活动,我和老伙伴们玩得都很开心。再过10天,我就70周岁了,出去旅游可以不要门票。原来想要走的地方都走过了,现在主要是在国内一些地方走走。十几年坚持下来的游泳活动还在继续。

 

采访人:今天是入伏第一天,大家一起来战高温。遥想当年,倍感时间飞速。我们在80年代初期就与杨律师熟识,应该说他是时代催生的新一代律师,又处于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律师事业恢复重建、对外改革开放的特殊时期,身逢其时,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几乎每个案件后面都有一个精彩的故事。

我们不禁感叹:杨律师神采奕奕,爽朗谦逊,不仅身高,业绩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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