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日期:2005-05-26 阅读:4,962次
为了组织广大律师参加律师业务研究,提升上海市律师整体执业素质和水平,上海市律师协会发布本通知。 本届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拟设置17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名称及主任名单详见附件一,请本市律师针对自己的情况,踊跃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在上海市注册执业的律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本届业务研究会: 1、连续执业三年(含)以上,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 2、连续执业五年(含)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连续执业七年(含)以上,具有大专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规则及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权利义务为: 1、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招聘通过自愿报名,或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产生,在满足报名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人数,报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备案; 2、每个律师报名或被律师事务所推荐参加的业务研究委员会不得超过两个; 3、每个律师报名或被律师事务所推荐参加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后,应当定期参加各个业务委员会的活动,一个年度内两次无故不参加该业务研究委员会研究活动的,视为该委员自动退出研究委员会; 4、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每年应完成至少一个项目(课题)的研究,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或论文; 5、报名参加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招聘的,需要认真填写报名的表格(必须打印,请勿手写),传真或邮寄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表格可通过本通知附件二下载; 6、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 月 日; 7、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38号507室,邮编200235,电话64645840,传真64645840。 附件一: 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名单(建议稿) 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翟建(翟建所) 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鲍培伦(恒信所) 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邹佳莱(中茂所) 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江宪(联合所) 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陈瑛明(瑛明所) 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陶鑫良(华诚所) 银行金融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刘大力(君合分所) 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 主任:马建军(君合分所) 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孔庆德(申达所) 涉外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孙志祥(浦栋所) 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朱树英(建纬所) 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陈刚(九州丰泽所) 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委员会 主任:许强(华亭所) 项目建设与项目融资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丁晓文(中建所) 世博法律研究委员会 主任:王小耘(小耘所) 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 主任:徐晓青(徐晓青所) 青年律师成才研究委员会 主任:李志强(金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