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13023231890
发布日期: 2025-06-26
更新日期: 2025-06-26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地址: 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栋1703室
邮编:200051
招聘职位:实习生 (2人)
工作地点:上海市
薪酬范围:面议
外语要求:无
职位描述:
1、本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2、专业扎实,具有良好的法律写作能力,工作能力强;
3、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诚恳守信,积极主动,务实肯干;
4、负责协助合伙人进行法律研究、文书准备及整理工作;
5、律所实习经验优先;
招聘职位:其他 (3人)
工作地点:上海市
薪酬范围:面议
外语要求:无
职位描述:
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与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签订了就业见习基地试运作协议,招录见习学员
一、见习学员条件要求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2、专业扎实,具有良好法律文本制作基础,工作能力强;
3、沟通表达能力强,诚恳守信,积极主动,务实肯干。
二、招录对象范围
本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名称
律师助理
三、岗位描述
1、案件材料整理。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材料的初步准备、整理工作并撰写立案相关文书材料;负责各类案件结案材料的整理,并完成卷宗装订工作。
2、撰写法律文书。在律师的指导下,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负责撰写各类法律文书的初稿。
3、合同草拟及审核。在律师的指导下,根据客户的要求,负责合同的草拟或对客户的提供合同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4、法律素养提升。熟悉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各类法律的规定,并学习相关法律在实务领域的具体运用方式。
四、见习时间
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