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司法局对律师业务培训有了硬性规定
日期:2006-07-12
作者: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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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高月强)为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对律师业务培训提出硬性规定。
《规定》要求执业律师每年必须完成40课时以上的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门法律事务、新颁布法律法规等培训内容,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有助于提高执业律师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培训方式。同时规定,律师实习人员在领取实习证前须参加不少于20课时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律师实务操作程序和技能等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