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绵阳市实施律师业管理信用评价
日期:2007-05-11
作者: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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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惠民、利民、便民的服务理念,加强我市律师业的监管,从5月起我市开始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实施律师业管理信用评价。
据悉,我市将按照《绵阳市律师业管理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绵阳市律师业管理信用综合评价指标》的规定,在对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管理在建立绿、蓝、黄、红四个等级的基础上,对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进行授级,以调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的积极性,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注册律师的相关信息和评价等级将展示在市司法局网站上面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