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征求债权出资调研意见的相关问题,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于2009年8月5日下午,召集委员举办了“关于征求债权出资调研意见”的研讨会。
会议由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律师主持,副主任宋海佳律师、委员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蒋信伟律师、德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孙鹏律师等出席。
与会人员针对主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通力律师事务所夏亮律师、德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胡先明律师以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律师将书面意见提交会议。
本次会议持续2个多小时,律师各抒己见,针对六个议题:1、债权出资的合法性;2、允许出资的债权种类及其理由;3、债权出资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4、债权出资的认缴和实缴;5、登记机关在债权出资中的审查责任;6、中介机构在债权出资中的审查责任,从法律及实践两方面作了充分的研讨与交流。
会后研究会将总结书面意见递交上海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