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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中院试点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涉国家秘密等例外

    日期:2010-05-30     作者:崔志平 张婧    阅读:1,651次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透露,自6月1日开始,该中级法院确定的试点法院和部门裁判文书将上网公开,其他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也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普通百姓只要登录相关法院网,点击“裁判文书”专栏,就能看到已公开的案件判决书。

据介绍,为全面加强司法业务管理,严格办案人员的责任,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和程序透明,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裁判文书上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施细则》,确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以及安平、景县、深州3个基层法院为裁判文书上网试点单位。

据该院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裁判文书上网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有着广泛的民意期盼,是实施阳光司法,增强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法院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希望社会各界加强对法院工作监督与指导,让审判更加阳光。

据悉,《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上网文书为2010年1月1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时间为一年。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判决书,对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就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书,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就执行异议、执行复议作出的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未公开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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