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犬条例7月1日实施
日期:2010-06-24
作者:袁勇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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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养区域和限养种类的通告。
根据《条例》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限养区指本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成都市中心城区限制养犬区域是五城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及高新区。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参照本《通告》要求,划定其行政区域内的限养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限养区内禁养犬咋处置?
9月之前送中心城区之外或联系民间收寄养
市民最关心的是,《条例》规定一户限养1只狗。那么,此前养了2只或以上狗的市民,多出来的狗如何处理?
昨天,权威人士透露,7月1日《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市民从9月起可办理新的养犬证。这期间,市民可以对多余的或禁养的犬只进行处理。虽包括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心城区限制养狗,但中心城区之外的非限养区,没有限制饲养烈性犬。市民有足够时间将狗狗转移到中心城区之外(如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联系人:乔伟;联系电话:13060082820;地址:温江区踏水镇东方幸运城对面)或通过犬业协会联系民间犬只救助机构收养和寄养。这个事后处理的渠道是畅通的。在非限养区,禁养犬只依然可以正常办理证件,进行免疫。
9月开始,公安机关将开展对违法养犬的整治行动,但依然会以人性化处理为主。如果之后有市民依然在家饲养多只狗又被邻居投诉,派出所民警处理的时候依然会以调解为主。如果犬只主人执意不理会,民警才会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如何办理新的养犬证?
关于养犬证的办理,限养区内实行《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管理》。
(一)限养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动物免疫证和犬只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犬只饲养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二)孤寡老人凭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残疾人则凭残疾证明可减免费用。
(三)限养区内境外人员养犬的,外国人需持本人护照、港澳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持《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犬只饲养地派出所负责对持上述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的犬主和犬只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养犬人,由派出所民警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
(五)单位因工作饲养烈性犬的,需提交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明和书面申请等材料,报属地区(市)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批。
新版养犬证是个啥样?
目前,新版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正在制作中。
办理养犬登记证后,每只狗狗都会领到专属编号的标志牌。通过编号,可以查询到狗狗的身高、年龄、体重、品种、防疫记录等信息,而犬主的住址、电话等信息也都能立刻查询到。最重要的是,犬主的违法养犬记录也会登记在案。一旦养犬者因为违反条例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注销了养犬登记证,5年内都不能申办养犬登记。当然,为了确保一户只养一只,市民凭一个身份证件,只能为一只狗狗申请登记。如果以后用同一个身份证再次申请,记录信息的系统将予以拒绝。
此前,《条例》提到狗狗将实行芯片化管理。但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于目前为狗狗植入芯片的技术不够成熟,市民接受程度有限,因此暂时不会为狗狗植入芯片。
《条例》正式实施后,为了倡导为狗狗绝育的观念,相关部门还会在发放宣传资料时,为养狗者赠送为犬只进行绝育手术的代金券,培养市民文明养狗的理念。